第一章 機動車駕駛人一次記12分的違法行為
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
二、飲酒后或者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三、駕駛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20%以上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
五、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
六、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
第二章 機動車駕駛人一次記6分的違法行為
一、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
二、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未達20%
三、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50%以上
四、在高速公路行車道上停車
五、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擁堵,占用應急車道行駛
六、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七、連續(xù)駕駛公路客運車輛或者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h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min
八、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guī)定安裝機動車號牌
九、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
第三章 機動車駕駛人一次記3分的違法行為
一、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guī)定載客
二、駕駛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20%以上
三、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未達50%
五、在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行駛低于規(guī)定最低時速
六、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
七、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
八、不按規(guī)定超車、讓行,或者逆向行駛
九、駕駛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牽引掛車
十、在道路上車輛發(fā)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guī)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
十一、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第四章 機動車駕駛人一次記2分的違法行為
一、駕駛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未達20%
二、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
三、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guī)定行車或者停車
四、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guī)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
五、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六、駕駛和乘坐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
七、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guī)定系安全帶
八、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
第五章 機動車駕駛人一次記1分的違法行為
一、不按規(guī)定使用燈光
二、不按規(guī)定會車
三、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guī)定
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