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章 基本原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本法調整對象】
第三條 【平等原則】
第四條 【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原則】
第五條 【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原則】
第六條 【合法原則】
第七條 【禁止權利濫用原則】
第八條 【本法的空間效力】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第一節(jié) 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第九條 【公民民事權利能力的起止】
第十條 【公民民事權利能力平等】
第十一條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二條 【未成年人的民事行為能力T
第十三條 【精神病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四條 【法定代理人】
第十五條 【公民的住所】
第二節(jié) 監(jiān)護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
第十七條 【精神病人的監(jiān)護人】
第十八條 【監(jiān)護人的職責、權利與民事責任】
……
關聯(lián)法規(guī)
學習案例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