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tǒng)的書法藝術源遠流長,博大精深,可謂學不易,學成更不易。前賢有言:“如果說能夠表現(xiàn)個性就是最高美術,那么,各種美術以寫字為最高” (梁啟超語);書法是“一種表達最高意境與情操的民族藝術”,“我們幾乎可以從中國書法風格的變遷,來劃分中國藝術史的時期,像西洋藝術史依據(jù)建筑風格的變遷來劃分一樣”(宗白華語)。由此可見書法在中國藝術中崇高的審美層次與歷史地位。 有志于學習書法藝術者,樹立這樣的觀念與認識很有必要,因為它關系到我們學習書法的態(tài)度與決心,影priori我們的學習方法與創(chuàng)作方法。如果我們的觀念不對,方法不對,我們的書法藝術創(chuàng)作就可能流子低級庸俗。在喧鬧多年的“書法熱。中,對書法藝術認識淺薄者、帶有投機心理者,未經過認真踏實的學書實踐,以為書法是最容易“見效”的一門藝術,渾水摸魚,也確實能在名利、地位、榮譽上得到不小的收獲,以致常有人慨嘆“字的好壞,很難有一個評定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