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太賢男,1963年生,1986年獲重慶師范學院漢語言文學學士學位,1989年獲西南政法學院法學碩士學位,2004年獲武漢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92年晉升為講師,1996年晉升為副教授,2001年晉升為教授。1999年任碩士研究生導師,2003年任博士生導師?,F(xiàn)為重慶市憲法與行政法學學術帶頭人,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教授、院長。主要研究方向為法治理論、中國憲法史等。專著主要有《從治民到民治:清末地方自治思潮的萌生與變遷》、《西方法治主義的源與流》、《法治的理念與方略》等,主編或參編教材有《法學緒論》、《法學導論》、《法理學》等,并發(fā)表學術論文八十余篇。張震男,1977年生,1995—1999年就讀于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學專業(yè),獲法學學士學位;1999—2002年就讀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yè),獲法學碩士學位;2006—2009年,就讀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yè),獲法學博士學位;2010年至今為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后研究人員。現(xiàn)為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憲法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理事。主要研究方向為憲法學、應用法理學、人權法學。劉澤剛男,1974年生,博士,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憲法學副教授,碩士生導師,西南政法大學骨干教師。主要研究方向為憲法權利、外國憲法、康德法哲學、中國近代憲政史。在《現(xiàn)代法學》、《寧夏社會科學》、《社會科學家》、《法律與醫(yī)學》等期刊上發(fā)表論文十余篇,其中一篇被《社會科學文摘》全文轉載,一篇被人大復印資料全文轉載。作為主研人,參與多項省部級項目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