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在早期近代中國的經濟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一般被認為僅僅處于次要地位。而《早期近代中國的契約與產權》所要展示的,則是契約在這一時期各種日常人際關系與交易構建中所發(fā)揮的極為重要的作用。對當下學者而言,契約對日常經濟活動中諸多細節(jié)所留下的記錄具有重大價值。曾小萍、歐中坦、加德拉編著的《早期近代中國的契約與產權》的文章對清代以及民國時期的經濟和法律制度,特別是與契約和財產緊密相關的那些領域,提供了一個全新的研究視角,并就這些制度在特殊的社會背景下如何運轉有清晰的闡述。汲取對古老文檔資料的新近研究成果,契約嵌入中國社會與經濟生活,并在商品化的擴散中發(fā)揮了作用。其中,有兩篇文章的命題涉及廣泛:一篇是曾小萍力證強大的財產權利存在著一個獨特的中國傳統(tǒng);另一篇是歐中坦結合美國法學知識,針對中國比較研究框架的有效性所進行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