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建遠,1956年5月生,河北省灤南縣人,現任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兼任中國民法學會副會長。被評為第二屆杰出中青年法學家,榮獲教育部高等學校優(yōu)秀青年教師獎、霍英東教育基金會青年教師獎、寶鋼教育基金會優(yōu)秀教師獎。所著《準物權研究》榮獲了司法部第二屆法學教材與法學科研成果獎一等獎、首屆中國優(yōu)秀法學科研成果二等獎;《論爭中的漁業(yè)權》榮獲了司法部第三屆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獎一等獎;《土地}二的權利群論綱》榮獲了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三等獎;《侵權責任法應當與物權法相銜接》榮獲了北京市第十一屆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二等獎。其主編的《合同法》(2000年)榮獲了司法部第一屆法學教材與法學科研成果獎一等獎、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優(yōu)秀教材獎二等獎。作為負責人的《民法學》被批準為國家精品課程及北京市精品課程,作為負責人的民商法學被評為北京市重點學科,作為負責人的《債法》被評為北京市及清華大學精品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