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錦萍,祖籍浙江寧波,北京大學法學學士(1995年),北京大學法學碩士(2001年),北京大學法學博士(2004年),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博士后(2004~2006年),耶魯大學訪問學者(2005年),密歇根法學院訪問學者(2006年)?,F(xiàn)為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非營利組織法研究中心主任。著有《非營利法人治理結構研究》(獨著),譯有《通行規(guī)則:美國慈善法指南》(合譯),《外國非營利組織法譯匯》(合譯)。劉培峰,陜西橫山人,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1990年畢業(yè)于西北政法學院法學本科,1996年陜西師范大學哲學碩士畢業(yè),2003年獲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博士學位。曾為基層法院法官、地方高校教師,2003~2006年在清華大學NGO研究所從事博士后研究。研究方向為人權理論、非政府組織立法與管理。主要研究成果有:《社團管理的許可與放任》(《法學研究》2004年第4期)、《文化、權力網絡中權利訴求的表達與實踐》(《中國法學》2005年第5期)、《非政府組織參與的幾個問題》(《學海》2005年第5期)等,并有《結社自由及其限制》等論著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