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施陶赫(Marc Stauch),牛津大學文學碩士(M.A.),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Dr.jur.)。先后擔任英國諾丁漢特倫特大學及萊斯特大學講師,柏林洪堡大學英國研究中心講師/研究員,現(xiàn)于德國漢諾威萊布尼茨大學法律信息學研究所科學哲學及科學倫理學中心醫(yī)事法及生物倫理學小組從事研究工作。主要方向為醫(yī)事法及生物倫理學、債法、法理學及比較法,并從事英國法尤其是英國債法及法律論文寫作的教學工作。除本書外,并與凱·惠特編有《醫(yī)事法:文本、判例及資料匯編》。最近十年的主要論文有:“妊娠與1998年《人權法案》”“過失侵權法中的風險與近因”;“成年人拒絕治療案的法律問題”;“告知過失案件中的因果關系與理論混淆:切斯特案評析”;“德國侵權法的過錯進路”;“德國法上的安樂死與協(xié)助自殺”;“因果不確定難題及對‘實質促成’理論的反思”;“醫(yī)院防止患者自殺的義務:《歐洲人權憲章》第2條及英國上議院2008年12月10日判決”;“德國法上的患者安全及臨床風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