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是指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所有成員。比如家庭承包中的承包方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發(fā)包方將土地發(fā)包給農戶經營時,應當按照每戶所有成員的人數(shù)來確定承包土地的份額,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按戶承包,按人分地”,也叫“人人有份”。由于每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本集體經濟組織中均享有成員權,也由于農村土地是農民的基本生產資料,也是他們的基本生活保障,因此,每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都享有土地承包權。如村集體中的每個村民,只要一出生,不論年長年幼,是男是女,都有承包權?!掇r村土地承包法》規(guī)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币虼耍魏谓M織和個人不得以民族、種族、性別、職業(yè)、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等理由,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承包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承包權利的,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