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海燕,女,安徽省安慶市人,現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1999年7月畢業(yè)于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獲民商法博士學位。1998年8月至10月,赴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法學院進行短期訪問研究。2005年10月至12月,應邀赴香港城市大學用英語講授中國民法。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赴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法學院從事訪問研究。已出版《區(qū)分所有建筑物管理的法律問題研究》、《英美代理法研究》等個人專著3部,并在《法學評論》、《政法論壇》、《法學研究》和《法學》等法學專業(yè)核心期刊上發(fā)表學術論文30余篇。參加《中國民法典草案學者建議稿》等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和省部級科研項目5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