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導論
一 研究的目的
二 研究的內容
三 研究的方法和資料
第一章 《公約》概述
一 《公約》的形成過程和締約情況
(一)從《聯合國憲章》到《世界人權宣言》
(二)《公約》的起草
(三)《公約》及其兩項任擇議定書的通過、生效和締約情況
二 《公約》中的權利和義務
(一)《公約》權利的分類與等級
(二)《公約》權利的主體
(三)《公約》義務的主體
三 《公約》的國際監(jiān)督機制
(一)國際監(jiān)督機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人權事務委員會概況
(三)締約國報告機制
(四)一般性意見
(五)個人來文機制
第二章 締約國義務的形式
一 國內法中的人權保障及其對《公約》的影響
(一)人權的不同形態(tài)及其對應義務
(二)人權的“橫向效力”
(三)對《公約》的影響
二 尊重義務
(一)尊重義務的含義及其履行
(二)尊重義務與國家行為
三 保護義務
(一)保護義務的含義及其履行
(二)保護義務與《公約》所承認的權利
(三)保護義務的重要性
(四)保護義務的其他問題
四 促進和實現義務
(一)促進和實現義務的含義及其履行
(二)促進和實現義務與《公約》所承認的權利
(三)促進和實現義務的重要性
五 救濟義務
(一)救濟義務的含義
(二)救濟的形式
(三)救濟義務與其他義務的關系
六 義務形式的總結
第三章 締約國義務的性質
一 “消極義務”與“積極義務”
(一)觀念的變化
(二)《公約》之下的積極義務
(三)尊重義務的積極性質
二 “立即履行的義務”與“逐漸履行的義務”
(一)各種觀點
(二)第2條第2款與即時義務
(三)報告制度與即時義務
(四)《公約》義務的漸進性
三 “普遍的義務”與“相對的義務”
(一)《公約》義務在文化上的普遍性
(二)《公約》義務在經濟上的普遍性
(三)《公約》義務對多樣性的包容
四 “行為的義務”與“結果的義務”
五 義務性質的總結
第四章 締約國義務的屬事、屬時和屬人范圍
第五章 締約國義務的屬地范圍
第六章 締約國義務的國內履行
附錄
主要參考文獻
個人來文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