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棲居于信息之中。實際上,我們已成為了“信息”。從日常生活來說,互聯網給人們帶來了巨大的便利,但也給人們的生活帶來危害和損壞。害人的不僅是“網癮”,吞噬了我們大量的時間和自由;而最可怕的,是我們放置在博客、微博、信息、BBS中的各式隱私,以及我們的上網記錄。這些信息可以被檢索、被“人肉”、被拼接、被利用……從法律角度講,網民的一切隱私,都在被各類機構和個人,以各種方式謀取利益。而且,互聯網也成了人們存在的“證據”,不僅申請大學、求職招聘時,學?;蚬椭鲿那臑g覽應聘者曾經在網上做過什么;一個人想攻擊他的對手,也往往從網絡下手;甚至連美國FBI和中央情報局搜集情況,都發(fā)現再沒有什么比互聯網更便利、更高效、更準、更便宜的了!你知道自己有多么危險嗎?《數字眩暈:網絡是有史以來最駭人聽聞的間諜機》作者還認為,如果誤用科技將對人類價值觀、經濟與創(chuàng)造力造成嚴重傷害。尤其是當一知半解的業(yè)余者與受過訓練的專家變得模糊難辨,讓人開始質疑信息的可信度之際,真相將成為可買賣與包裝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