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6日意大利頒布的第190號法律,即意大利反腐敗法,是意大利針對本國公共行政管理領域的腐敗現象而制定的為預防和懲治公共行政部門腐敗和違法行為建立起的一套法律。該法律被意大利學者們認為是十幾年來較為全面的關于廉政問題的立法改革,它以“重新磨礪的鋒刃”向腐敗再次宣戰(zhàn)。這部最新反腐敗法試圖遵循“綜合治理”的理念,結合《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以及歐盟數項反腐敗公約的要求,從提高行政管理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建立內部廉政監(jiān)控體系、實行反腐敗紀律問責制、加強對腐敗犯罪的刑事打擊力度等角度,創(chuàng)建和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意大利的反腐敗立法、實踐和經驗,對于我國的反腐倡廉工作有著直接的參考和借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