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軍,男,1972年生,新疆精河人。1994年畢業(yè)于新疆大學法律系,取得學士學位,并于同年留校任教;1999年考入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于2002年獲得民商法學碩士學位,并于同年返回新疆大學法學院任教;2007年至2011年在中國政法大學攻讀民商法專業(yè)的博士學位,于2011年7月取得法學博士學位?,F(xiàn)為新疆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主要從事民商法學的教學科研工作。代表性作品有論文《默示預期違約與不安抗辯權制度的法系適應性之探討》、《法國法關于無權處分中買受人之救濟制度》、《兩大法系形成理念之差異——以兩大法系的民法存在形式為視角》、《我國城市房地產轉讓登記制度缺陷探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