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審判合議制度研究》從初稿到出版歷經四年,其間修改達百余次,可以說,該書質量雖非上乘,卻也是筆者花費了巨大精力完成的處女作。作為研究刑事審判合議制度的著述,其寫作難度非常之高。一方面眾所周知的是,合議是法院審理案件的關鍵性程序,要將其研究深、研究透并不容易;另一方面,合議也是秘密程序,其中細節(jié)“不足為外人道也”,因此著述中要把握好這個限度也非常難。但不管如何,筆者盡最大努力對刑事審判合議制度進行了深刻解剖。雖立足于刑事審判,但合議制度的運行在幾大訴訟中并沒有本質區(qū)別,因此也可作為研究民事、行政審判合議制度的參考。本書比較適合以下幾類群體:一是對法院工作有興趣并有一定法學功底的人。因為合議制度可以折射出法院絕大部分的審判工作實態(tài),了解了合議制度,也就了解了法院的審判工作。二是法院以外的法律工作者。你們一方面可以通過此書觀察法院的審判運行,另一方面也能對法院審判工作有了解、理解和更多的包容。三是法學院校的學子。作為一名“老法官”,我并不想誤導即將進入或將來想進入法院工作的學子們。通過此書,你們可以清楚地了解什么是現實、什么是理想,在分清兩者之后,你們才可以做出適合自己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