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相對而言,《中古文學的地理意象》特別關注一些類型化的地理意象。這些意象之所以能類型化,顯然是可以反映一些特定的文化觀念,具有特別豐富的文化地理價值?,F在略陳《中古文學的地理意象》的學術構想。第一章“唐人心目中的文化區(qū)域”,屬于感覺文化區(qū)的研究。之前筆者做過一項湖北的工作,已見于上述。湖北那項研究在空間上是一個區(qū)域,時代則從先秦一直通下來。這一章在時間上只包括唐,屬于斷代性質;空間上就沒有再截取,覆蓋了全國。這是參考譚其驤先生生前的理路,做兩個相互對稱的樣本,以期對于感覺文化區(qū)在中國歷史上的表現建立縱橫兩方面的參照。以往學界對于文化區(qū)的探討,主要是基于形式文化區(qū)。那種研究看起來很客觀,因為每個區(qū)都是根據某項具體指標而劃出來的,不是主觀認同出來的。但選取指標本身是一項不免主觀的工作。況且,就資料而言,現存史料的分辨率顯然不可能一致。例如《史》、《漢》中記中原地區(qū)的風俗連宋、衛(wèi)都可以分得很清楚,而廣大的南方楚越之地則大而化之。因此筆者越來越傾向于認為,對于歷史文化區(qū)域的研究,感覺文化區(qū)比形式文化區(qū)更有意義。因為前者是通過古人的認同而復原出來的,它本身就是當時文化的一部分。而且是結構性的一部分。曾經用于指導古人的日常生活,并深刻影響其對世界的認知。形式文化區(qū)當然也有意義,但它更多的是一種思維求證的意義;它對今人的意義可能更大于對古人的意義。限于時間和精力,《中古文學的地理意象》對感覺文化區(qū)只討論了唐代。但有唐綿延近三百年,衣冠文物之盛,影響所及并不止于它實際存在的那段時間。同時,感覺文化區(qū)大多由來有自,形成之后也并非朝夕可改。因此,希望本章不僅對中古時期的相關研究具有一定參考價值,而且對整個中國歷史時期的相關探討都具有積極的借鑒意義。第二章“地名與文學作品的空間邏輯”,內容分四部分,圍繞的是“江漢”和“洞庭”兩個地名,強調的其實都是一個空間邏輯的問題。文學史研究對于歷史地名向來重視,但由于其目標只在讀通文學作品,帶有很強的實用傾向,因而文學史學者所做的地名考釋往往只強調具體語境,而不關心一般情形,不關注歷史地名本身的規(guī)則。例如,他們不太注意區(qū)分地名的“特指”與“泛指”,也就是地名的本義與引申義。以至于見到杜甫在某首詩中用“江漢”指巴蜀,便以為“江漢”這一地名中本來就有指巴蜀這么一個義項。一個有豐富歷史文化內涵的地名,活生生被他們硬劈成兩個。更要命的是,他們還會從個人的想象出發(fā),對歷史地名作出一些純邏輯的推論。例如,他們注意到嘉陵江有條支流在某些文獻中曾被稱作“西漢水”,便說嘉陵江流域有江、有漢,因之可稱“江漢”。他們注意到三國時孫吳曾領有今湖南省境,便斷定今湖南在歷史上亦可稱“吳”。而全然不顧“江漢”、“吳”這兩個地名在歷史上的實際使用情況。這從實質上已不是在研究歷史,而是在創(chuàng)造歷史了。要研究歷史,這樣做演繹是不行的,得做歸納。得從古人對某地名的具體用例中,找出其得名的確切依據,以及其使用的實際情形。那樣的結論才是科學、合理、可信的。近年筆者越來越強烈地感受到,地理在古代是一門很實用的學問,是古人日常生活所需,不可一日或缺的。因此,從地名之間的空間關系,可以對文學作品作出一些基本判斷。由于空間關系很直觀,一目了然,通過空間邏輯得出的判斷往往比其他邏輯更過硬。中古時期的小說對人物、時代往往虛構,而對空間場景卻大多采取征實的態(tài)度,以至于史家經常引小說作為空間史料,這應該是中國文學中一個十分值得注意的特點。第三章“類型化文學意象的地理淵源”,是筆者關于文學地理的一種嘗試。近年來文學地理的研究頗為引人注目,特別在文學史界,出現了若干種專著。但那些研究一般都是對作家和作品進行統(tǒng)計分析,因而其中的“地理”往往只體現為一種分布態(tài)勢,或者是作為背景的人文社會環(huán)境。事實上,地理因素完全可以參與文學創(chuàng)作。它可以成為作家的靈感,作家發(fā)揮想象力的憑據,從而形成一些具有特定文化內涵的類型化意象。本章分三節(jié)討論三種不同類型的地理意象,第一節(jié)巫山神女為虛擬文學人物,第二節(jié)瀟湘為一文化地域,第三節(jié)竹林寺傳說為具有特定文學內涵的空間類型。其中第一節(jié)視角比較獨特,第三節(jié)內容較為稀見,相關研究都很少;而第二節(jié)則學界頗多相關成果,特別是關于“瀟湘”語匯以及繪畫中的瀟湘圖、瀟湘八景,近年發(fā)表的各種論著簡直令人目不暇接。其中,關于瀟湘圖畫的研究比較偏向藝術史或中外文化交流史,雖然也會涉及瀟湘意象,畢竟非其研究主旨;而關于“瀟湘”語匯的探討,則必然要對“瀟湘”意象進行分析。在這里可以看出視野的分殊。從文學角度探討“瀟湘”意象,雖然也不能不考量“瀟湘”作為地理實體,但目標還是其中的“意”,如恨別思歸、愁苦閑適之類①。而《中古文學的地理意象》作為一項歷史地理學研究,關鍵是考察其中的“象”;即,瀟湘作為一個地理空間而給人留下的空間感、場景感。這種空間感不是哲學、社會學意義上用以形容“公共領域”的“空間”,而是有長寬高、有聲光色的物理空間給人的感覺。《中古文學的地理意象》尤想揭示其作為一種空間概念在歷史上的流變過程。在中古文學中,類型化的地理意象非常多,以往很少加以專門探討。這方面還需將來繼續(xù)努力。例如中古樂府中的“巫山高”、“隴頭水”,唐人吟詠中經常出現的“淮南落木”,以及唐宋詞牌中的“望江南”、“八聲甘州”等等,都值得展開作專題探討。第四章“‘禽言’與環(huán)境感知中的生態(tài)呈現”,旨在討論地理意象的深化過程。前三章基本上是將地理意象看作靜態(tài)概念,然后對其展開討論;而這一章則以鳥聲為中心,著重探討地理意象的動態(tài)變化。毋庸贅言,地理感知是一個不斷對既有知識進行更新、顛覆、轉化的過程。其中既受制于環(huán)境本身,更受制于文化取向、知識背景等人文因素。環(huán)境產生刺激,文化背景決定接受及轉化能力。可以說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動態(tài)反饋過程。中古以前,中國文學對于鳥聲的感知非常單薄?!对姟啡匐m然以“關關雎鳩”開篇,但其中的鳥聲單調無比。而且,字里行間的人鳥關系非常淡漠。詩中有“鳥言”,但純粹只是詩人的想象,與環(huán)境感知中的鳥聲無關。這種情形一直延續(xù)到唐前期。因而,永嘉喪亂后大量北方詩人移居南方,新鮮的地理環(huán)境刺激他們只是在視覺上有所發(fā)現,由此在中國文學中興起田園詩、山水詩。中唐以后,遷流到南方的北方詩人開始用聽覺感知環(huán)境,這才發(fā)現鳥聲對于環(huán)境的價值。于是人鳥之間的感情距離也大為拉近。醞釀到北宋,終于由自小與禽鳥相親近的南方詩人寫出成熟的禽言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