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秀麗的湘水邊,在巍峨的麓山旁,有一群年輕的學子,他們沐山水之靈氣,受千年學府之熏陶,張開胸懷,舉起雙手,闊步走進了信托法學——這片較陌生的學術殿堂。他們以自己的聰明才智、積極奮斗進取的精神,幾近瘋狂地吸允新知識、掌握新技能。他們積極問教先賢,又不墨守成規(guī),善思考勇創(chuàng)新,為舶來品的信托法基礎理論和傳統(tǒng)民法本來互不相容之物的二者,探索出了有機交融的路徑,歷屆研究生們的學術論文悄無聲息地為此給出了證明。每當閑來翻閱同學們的論文,一頁頁閃光的文字,如同跳躍的精靈,在心靈深處蕩起強烈的呼喚:趕在我國《信托法》修改之前,讓同學們的研究成果為我國的信托法制建設貢獻一份力量,成了我的夙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