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判既判力問題新探索》共分成了三編,第*編既判力理論——以特殊民事裁判為中心。該編分為五章,第*章為民事既判力效力對司法公信力的影響、第二章為法院調解的既判力、第三章為司法確認裁定的既判力、第四章為離婚判決的既判力及其程序保障、第五章為示范訴訟判決的既判力;第二編既判力應用——以知識產權救濟程序為中心。全編共計七章,第*章為商標權利復合救濟程序的排除適用、第二章為商標糾紛適用“一事不再理”原則探析、第三章為知識產權救濟程序中已決事實預決效力概論、第四章為知識產權行政救濟程序中確認事實在其他救濟程序中的預決效力、第五章為知識產權行政訴訟中已決事實在其他訴訟中的預決效力、第六章為知識產權民事訴訟中已決事實在其他救濟程序中的預決效力、第七章為知識產權刑事訴訟中已決事實在其他救濟程序中的預決效力。第三編既判力擊破一—以第三人撤銷之訴為中心。全編共計五章,第*章為第三人撤銷之訴理論探索、第二章為案外第三人撤銷之訴的程序建構——以法國及我國臺灣地區(qū)為參照、第三章為我國第三人撤銷之訴若干問題的新思考、第四章為第三人撤銷之訴與周邊程序的協(xié)調、第五章為我國第三人撤銷之訴的司法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