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東,男,1963年4月生。山東樂陵人。1997年7月在北京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1998年9月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后流動站。現(xiàn)任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長期從事司法學專業(yè)研究;同時,任華東政法大學高端法律智庫——中國法治戰(zhàn)略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校司法學研究院院長。社會兼職主要有民盟中央委員,民盟中央法制委副主任,民盟上海市法制委副主任,中國行為法學會常務理事及金融法律行為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律史學會常務理事,等等。曾連續(xù)10年任北京市昌平區(qū)政協(xié)第六屆、第七屆委員。 1980年9月~1984年7月,在山東曲阜師范大學學習,獲學士學位。1984年9月~1987年7月,在華中師范大學學習,獲碩士學位。1995年9月~1997年7月,在北京大學法學院學習,獲博士學位。1987年~2002年,在清華大學任教,先后任講師、副教授。2002年~2014年,在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任教,任教授、博士生導師。2005年~2007年任中國政法大學科研處處長。2014年至今,在華東政法大學任訴訟法學專業(yè)司法學方向教授、博士生導師,并任該校司法學研究院院長、中國法治戰(zhàn)略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 代表著作包括《司法學原理》《司法學論綱》《司法改革與司法公正》《中西法律文化比較》《金文簡帛中的刑法思想》等10余種,發(fā)表論文300余篇。主持國家*與省部級學術研究項目近20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