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亞全稱坦桑尼亞聯(lián)合共和國,由坦噶尼喀和桑給巴爾于1964年4月26日合并建立,初稱坦噶尼喀和桑給巴爾聯(lián)合共和國,1964年10月24日改為現名。改國名前,舉行過全國選國名評選活動,最后內閣選中坦桑尼亞,“坦桑尼亞”一詞分別由代表坦噶尼喀和桑給巴爾的詞頭Tan與Zan,加上斯瓦希里語名詞自拉丁語借用的意指地名的后綴一ia構成,意為由坦噶尼喀和桑給巴爾聯(lián)合起來的國家。坦噶尼喀得名于坦噶尼喀湖。1858年英國探險家理查德·伯頓來到此湖地區(qū),從當地土著人中調查得知,“坦噶尼喀”源于班圖語動詞“Kutanganyika”,為“匯合”、“聚集”之意,指無數河流在此匯集成湖泊,許多部落在湖畔聚集生息。桑給巴爾一詞則來自于波斯設拉子方言,“桑給”意為黑色人種,“巴爾”意指土地,全名意指黑人居住的地方或黑人的國家。在我國古書中也早有記載,稱之為“僧袛”、“層拔國”和“層檀國”等。桑給巴爾盛產丁香,其產量占世界總產量80%以上,桑給巴爾過去被稱作“丁香之國”。坦桑尼亞大陸坦噶尼喀盛產劍麻,其劍麻產量占世界總產量20%以上,過去世界上稱坦噶尼喀為“劍麻之鄉(xiāng)”。坦噶尼喀和桑給巴爾聯(lián)合成為坦桑尼亞聯(lián)合共和國之后,人們有時稱坦桑尼亞為“丁香之國”,有時則稱之為“劍麻之鄉(xiā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