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埃及共和國的三農問題及其對中國的啟示研究》力圖從鄉(xiāng)村農業(yè)角度解釋“七月革命”和兩次“倒穆”的原因,探討土地制度與政權更迭的互動關系。《阿拉伯埃及共和國的三農問題及其對中國的啟示研究》在剖析1952—2013年埃及土地制度史、農業(yè)生產史和村民流動史的基礎上指出:阿拉伯埃及共和國乃至現代埃及的三農問題,具有深刻的政治根源。從1805年·阿里就任埃及總督到2013年穆爾西總統黯然離職,埃及或建立土地國有制進而剝奪小農的地權,或推動地權私有化進而縱容土地兼并,或推廣土改合作社進而侵蝕小農對耕地的經營權和用益權,由此實現轉移農業(yè)剩余、限制小農產權和控制鄉(xiāng)村民眾的多重目的。至此,即便在土地私有化條件下,小農土地所有制也已淪為馬克思所說的“徒有其名”的所有制或“純粹名義上的所有權”。現代埃及的政治民主尚未實現,、城市、地主和精英在權力格局中占有優(yōu)勢地位,而小農則處于政治生活的邊緣地帶。政治權力分配不均,而政治權力在資源分配中依舊占據作用,由此導致土地資源的占有狀況并不平衡,進而構成“三農”問題發(fā)生并延續(xù)的深層政治背景。埃及民主水平提高和小農政治參與擴大,則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