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立場、觀點和方法,全面記述天津市防震減災事業(yè)的歷史與現狀,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上限始于1991年,下限止于2010年,重要事項適當上溯或下延。堅持志書基本體例。志、記、述、傳、圖、表、錄等體裁并用。結構采用“篇、章、節(jié)、目”體。志書之首設綜述、大事記,志書之末設人物、附錄。以編年體為主,輔之以紀事本末體?!短旖蚴兄荆ǖ卣鹬?991-2010)》采用規(guī)范的語體文記述體,寓觀點于記述之中。《天津市志(地震志1991-2010)》采用標準的簡化字。除引文和特殊情況必須用繁體字外,執(zhí)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1986年10月公布的《簡化漢字總表》。書寫格式自左向右橫排。標點符號的使用,遵照2011年12月國家技術監(jiān)督局發(fā)布的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GB/T15834-2011)執(zhí)行。計量單位名稱、符號的運用,按1993年國家技術監(jiān)督局公布的《量和單位》(GB3100-3102-93)執(zhí)行。援引資料原文需要注明出處時,在文后用括號注明。統(tǒng)計數字,有關全市性的,以天津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數字為準,屬于部門或企事業(yè)單位提供的,以其單位統(tǒng)計核定數為準。機構、部門、社會團體、會議等名稱和專用名詞首次出現時用全稱并括注簡稱,再次出現時用簡稱。人物篇堅持生不立傳原則。立傳人物,以天津籍為主,以本行業(yè)人物為主;客籍人物在天津市有重要影響者,也予以立傳。對業(yè)績卓著的在世人物,做簡介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