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編證明責任制度的概念體系/ 00
一、現(xiàn)代訴訟中的證明概念/ 00
(一)查明式訴訟和證明式訴訟/ 00
(二)訴訟證明是對抗式證明/ 0
(三)我國認識案件事實的方式/ 0
二、證明對象及其確定/ 0
(一)案件爭議事實是訴訟的證明對象/ 0
(二)主張和抗辯:確認證明對象的程序機制 / 0
(三)證明對象的基本內容:案件的爭議/ 0
三、兩種不同的證明責任概念體系/ 0
(一)大陸法系的證明責任概念/ 0
(二)英美法系的證明責任概念/ 0
四、科學的證明責任概念的要素/ 0
(一)證明責任概念的一般構成要素/ 0
(二)兩大法系證明責任概念的關系/ 0
(三)重新界定我國的證明責任概念體系/ 0
五、證明標準的概念/ 0
(一)四個層次的證明標準/ 0
(二)證明標準的性質/ 0
(三)證明標準的功能/ 0
(四)證明標準的體系/ 0
第二編證明責任分配制度的程序法性質/ 0
一、建構證明責任制度之必要性及其理論切入/ 0
(一)證明責任制度是解決事實真?zhèn)尾幻鞯?br />程序制度/ 0
(二)程序制度:切入證明責任制度研究的
新視角/ 0
二、訴訟模式和訴訟理念對證明主體的影響/
三、證明責任規(guī)則的程序法性質/
(一)證明責任規(guī)則隨程序規(guī)則的變化/
(二)從認識論到價值論的反思看證明責任和
認識論規(guī)則的互補/
(三)程序正義理論在證明責任領域的引入/
第三編證明責任分配原理(一)/
一、證明責任分配的主要學說/
(一)大陸法系的證明責任分配理論/
(二)大陸法系刑事證明責任分配的基本規(guī)則/
二、英美法系的證明責任分配理論/
(一)英美法系證明責任分配的一般規(guī)則/
(二)英美法系證明責任分配的特點——與大陸
法系相比較/
三、心理映射:證明責任分配的理論基礎/
(一)心理映射是證明責任制度發(fā)揮功能的基礎/
(二)證明責任的本質是舉證義務及其附隨的
不利后果/
(三)心理強制功能實現(xiàn)的條件和失效的可能/
(四)一個實例: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證明
責任/
四、證明責任分配的利益基礎/
(一)利益的概念/
(二)訴訟所涉利益的特征/
五、證明責任分配規(guī)則的基本要素/
(一)證明責任分配規(guī)則的要素/
(二)一種理論分析模型的構想/
第四編證明責任分配原理(二)/
一、影響證明責任分配的要素/
(一)程序正義/
(二)訴訟經濟(證明便利)/
(三)刑事政策/
(四)實體法規(guī)范的建構方式/
(五)形式依據(jù)與實質依據(jù)的區(qū)分/
二、“誰主張,誰舉證”:證明責任分配的基本原則/
(一)“誰主張,誰舉證”的發(fā)展和內容/
(二)“誰主張,誰舉證”作為證明責任分配
一般原則的合理性/
(三)“誰主張,誰舉證”的邏輯路線/
(四)“誰主張,誰舉證”原則之檢討/
三、無罪推定原則在刑事證明中的地位/
(一)無罪推定原則概述/
(二)無罪推定原則與程序先在/
(三)作為刑事證明責任分配前提的無罪推定
原則/
(四)無罪推定原則與其他爭議的證明責任/
四、犯罪構成要件理論對證明責任分配的影響/
(一)英美法系的犯罪構成要件/
(二)大陸法系的犯罪構成要件/
(三)我國犯罪構成理論對證明責任分配的影響/
五、證明責任分配的例外規(guī)則/
(一)證明責任的轉換/
(二)證明責任的倒置/
第五編推定在證明責任分配中的作用/
一、推定概述/
(一)推定的概念/
(二)推定產生的原因/
(三)推定的性質/
二、推定的分類及其對證明責任分配的影響/
(一)推定的特征/
(二)事實推定與法律推定/
(三)可反駁的推定與不可反駁的推定/
(四)依據(jù)經驗的推定和依據(jù)政策的推定/
(五)總結:推定對證明責任分配的作用/
三、對推定的限制/
(一)對被告人的罪責問題不能推定/
(二)推定必須遵循“合理性聯(lián)系標準”/
(三)不利于被告人的推定應由實體法規(guī)定/
第六編訴訟各方的證明責任/
一、控方的證明責任/
(一)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責任/
(二)證明犯罪構成要件的責任/
(三)控方證明的證明標準/
二、被告人的證明責任/
(一)被告人應當承擔證明責任/
(二)被告人對消極抗辯不承擔證明責任/
(三)被告人承擔積極辯護的證明責任/
三、由控方倒置給被告人的證明責任/
(一)證明責任倒置的條件/
(二)證明責任倒置的幾種情況/
(三)證明責任倒置后的證明標準/
四、程序性裁判中的證明責任/
(一)程序性裁判的特點/
(二)程序性裁判中的證明責任分配/
(三)程序性裁判的證明標準/
五、法官在證明中的作用/
(一)裁判與證明評價/
(二)法官在訴訟證明中的職權作用/
(三)我國法官在訴訟中的角色/
第七編總結/
一、法官消極中立、控辯雙方平等對抗的三方構造是
建立證明責任分配制度的基礎/
二、對西方國家的證明責任理論格局的一些看法/
三、建立以形式分配規(guī)則為主、實質分配規(guī)則為輔的
證明責任分配原則體系/
四、借鑒刑法研究中的犯罪構成理論,分析刑事證明
責任的若干問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