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力:畢業(yè)于華東政法學院, 獲法學學士和法學碩士學位。執(zhí)業(yè)期間, 曾于1993年至1994年赴英國學習,并在英國一家著名國際律師事務所的倫敦和香港律師分所工作。1989年開始執(zhí)業(yè), 擅長銀行金融和收購兼并。現(xiàn)為君合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國際律師協(xié)會中國工作組主席、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董事局董事、華東政法大學律師學院特聘院長和公益組織上海惠迪吉公益人心理關愛中心理事。 成就及榮譽 ? 連續(xù)20年被國際權*法律評級機構Chamber & Partners評為中國領先銀行律師 ? 連續(xù)20年被亞洲權*法律雜志 Asia Law & Practice評為中國*佳銀行和公司并購律師 ? 連續(xù)19年被英國出版的Who’s Who Legal收錄進國際商務律師名人錄 ? 多次被國際權*金融法律雜志IFLR 評為中國銀行杰出律師 ? 多次被法國出版的Leaders League評為中國*佳金融律師 ? 被香港 China Law & Practice 評為 2014年年度中國*佳交易撮合人獎 (Dealmaker of the Year) ? 被亞洲權*法律雜志ALB評為2008年年度中國*佳交易撮合人獎(Dealmaker of the Year) ? 被亞洲權*法律雜志ALB評為2003年年度中國法律人物 (Legal Personality of the Year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