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研究以及教學活動都不能停留在抽象的、一般性的討論中,必須言之有物! 立足于此,本書運用現(xiàn)代刑法學思維與方法,對我國司法機關實際處理的大量案件進行反思和評價。在基本立場上,主張打造具有建設性、盡可能理解司法實務的行為導向刑法觀,強調發(fā)揮刑法的積極一般預防功能;在方法論上,強調對具體問題的解決必須在體系性理論中找到位置,平衡好問題思考和體系建構之間的關系;在寫作進路上,各講均開門見山地列出研討案例,然后結合刑法學說進行深度研習,盡可能展示思考過程。 本書的目標是熔前沿刑法理論與司法實務于一爐,協(xié)調刑法理論的體系性、一貫性與對具體案件處理的妥當性之間的關系,通過對若干具體問題的思考來點滴推進我國刑法學的縱深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