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敏,(1899~1935)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軍事家,江西省弋陽縣人。1922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1924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參與創(chuàng)建江西的中共黨、團組織,曾任江西省農民協會秘書長、主席,領導農民運動。1928年1月,參與領導弋橫起義,創(chuàng)建贛東北蘇區(qū),領導組建中國工農紅軍第十軍。先后任贛東北省、閩浙贛省蘇維埃政府主席,紅十軍、紅十一軍政治委員,中共閩浙贛省委書記,閩浙贛軍區(qū)司令員等職。曾當選為中共第六屆中央委員,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zhí)行委員、主席團委員,并獲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授予的紅旗章。1934年11月,奉命率領抗日先遣隊北上,途中遭國民黨軍重兵圍困,在突圍時,因叛徒出賣,于1935年1月被捕,囚于南昌國民黨駐贛綏靖公署軍法處看守所。在獄中,面對敵人的嚴刑和誘降,他正氣凜然、堅貞不屈,寫下了《清貧》《可愛的中國》等文章。 1935年8月6日在江西南昌下沙窩英勇就義,時年35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