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知識范式與體育學科之間并非對等的關系,一種體育知識范式不僅只在一門體育學科中出現(xiàn);反之,一門學科可能同時需要多種體育知識的范式類型進行建構。所以,我們在認識范式之后,要想真正了解體育學科結構設置背后的應然規(guī)律,就有必要對體育學界的種種模型假設進行擱置。本書結合“學科學”和“制度哲學”相關理念,主張在進行體育學科的改造之前要捫心自詰地認真思考“為什么要設置學科”(設置學科的出發(fā)點是什么)、“知識如何才能形成學科”(學科得以成立的知識性條件是什么)和“劃分學科的標準是什么”三個核心問題。然而批評者從中國現(xiàn)行的三種“官方”體育學科結構中尖銳地指出:目前仍舊存在著“科學知識與非科學知識”“體育自身知識的獨立性與其他學科知識的依附性”以及“體育自身的內在知識與外在組織”三個方面暫時無法緩解的矛盾。對此,本書認為,中國體育學科研究應當秉承“多元共生”的基本學術態(tài)度,不可妄自建立以某種知識為主的體系結構,保證體育知識的多樣性,并且在研究過程中應當兼具體育的“學科(體系)意識”與“問題意識”,共同促進體育學科研究的綜合性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