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tǒng)村落古建筑保護中的私權限制及其補償》屬于文物保護法與物權法的交叉研究,嘗試采用公法與私法互動融合的視角,探究文物保護的私法前提,以私權保護推動文物保護公益的實現?!秱鹘y(tǒng)村落古建筑保護中的私權限制及其補償》針對傳統(tǒng)村落古建筑保護類法律限制私權卻未能給予合理補償的問題展開研究,論證了補償的正當性,并探討了補償的具體方式。我國現行法律片面強調古建筑所有權人的公法義務而忽略對古建筑所有權人的合理補償,從而引發(fā)所有權人的抵觸心理與對立行為,進而影響到古建筑保護。該書作者認為,古建筑保護類法律剝奪了農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享有的通過拆舊建新改善居住條件的權利,構成公法上的管制性征收,政府應當對因為保護古建筑而承受特別犧牲的古建筑所有權人給予合理補償。補償可以采用各種靈活的方式,既包括貨幣補償、宅基地置換等直接補償方式,也包括允許古建筑流轉和開發(fā)利用等間接方式。《傳統(tǒng)村落古建筑保護中的私權限制及其補償》適用于法學類與文物保護類專業(yè)的學生閱讀學習,對文物保護界專業(yè)人士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