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理視域下刑事?lián)p害賠償權多維研究》是一本學術專著。我國刑事被害人損害賠償權,具有兩個重要功能:一是使訴訟具有經濟性;二是使懲罰犯罪、保護權利目的實現。然而我國被害人刑事?lián)p害賠償權存在諸多漏洞,同時高法司法解釋又忽略了一部分被害人行使賠償權的可能性,如被害人幾乎無對精神損害進行索賠的權利。該書從實證分析角度,去驗證限制被害人損害賠償范圍,不僅沒有維護被害人的物質損害賠償權利,同時還限制,甚至否定了被害人的訴訟權利,背離了刑事立法目的初衷,超過了司法解釋權能范圍。因此,要恢復刑事?lián)p害賠償權的保障功能,應以實證分析為基礎,通過比較法梳理值得借鑒的域外經驗,恢復刑事?lián)p害賠償的能力功能,對其在規(guī)范層面重新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