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是經濟交換的潤滑劑、是控制契約的最有效的機制,是含蓄的契約。本書在我國基礎設施大標段招標建設的情境中,捕捉到承發(fā)包方在“雙巨頭”博弈態(tài)勢下對信任的必然選擇——即由發(fā)包方首先啟動初始信任,承包方感知信任后,回饋互惠行為,從而實現(xiàn)雙方信任水平的躍升。借助質性與實證相結合的混合研究方法,闡釋了組織間信任交互關系的機理,提出組織間信任躍升的善治狀態(tài),從而為完善社會治理體系的信任機制提供啟示和借鑒。本書稿基金情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資助項目(20BGL220)“基礎設施項目公民—政府協(xié)同產出引導機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