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法治型黨組織概念進入全面從嚴治黨的語境,是以中國共產黨政黨自身法治化的重大舉措推動黨的建設沿著黨組織法治化軌道邁進的客觀必然。加強法治型黨組織建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在不斷提高黨的建設質量這個質量強黨導向下,將堅定不移地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和領導水平在黨組織身上充分體現出來的重要舉措,是黨領導人民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導下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內在需要和題中應有之義。把學習型、服務型、創(chuàng)新型黨組織建設與時俱進發(fā)展為包括法治型在內的四型黨組織建設的目標定位,并將其連接起來作為一個體現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有機整體,是基于對全面從嚴治黨和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入研究,基于對推進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法治化、制度化的深刻理解,是我們對基層黨組織建設提出的一項新的研究成果。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后期資助項目《法治型黨組織建設》(項目批準號為:19FDJB010)最終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