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致力于說明,近代西方基督教背景下的宗教語言問題,即人類語言對“上帝”概念的賦義問題,主要是由休謨、康德徳、齊克果、維特根斯坦和普蘭丁格等思想家來推動的,他們的討論形成了一個承上啟下的傳統(tǒng)。在這個傳統(tǒng)中,有兩條根本原則在起推動作用,即所謂的經驗指稱和情感賦義。這兩條原則的區(qū)別就在于其生存出發(fā)點不同,由此導致了人們對“上帝”的不同理解:用經驗指稱來談論上帝的人最終會陷入“上帝無指稱”或“上帝無法指稱”的困境,他們的“上帝”是在人的理性和經驗框架之中的“上帝”;而情感賦義則認為“上帝”一詞需要從情感上去賦義和理解,是人的宗教情感的表達,這就可以使“上帝”脫離語言和理性的桎梏,從而無損于上帝完美的本質或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