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
在先秦諸子的著作中,《管子》堪稱最為龐雜的一部。漢代劉向校定《管子》86篇,今存76篇,另有10篇僅保留了題目而內容早已亡佚,可見此書基本保留了漢代以來的面貌。在這部龐雜的古籍中,既有道家、儒家、法家、名家、陰陽家等學派的哲學和政治思想,還包含了天文、歷數(shù)、輿地、農(nóng)業(yè)、經(jīng)濟等方面的思想和知識,讀起來似乎雜亂無章,讓人摸不著頭緒。對于這部書的性質,學術界也有多種看法,如“齊國稷下先生的論文總集”“稷下學宮的學報”“齊國管仲一派的法家論叢”等,莫衷一是。
其實,我們只要弄清楚了這部古籍的年代、作者以及成書的時代文化背景,很多問題就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釋了。
戰(zhàn)國中期,田氏齊國的君主為招攬?zhí)煜沦t才,創(chuàng)立了稷下學宮,很快就吸引了大批來自列國的飽學之士。齊國君主為他們建起了高門大屋,給他們“列大夫”的待遇,讓他們在這里“不任職而論國事”,安心講學授徒、著書立說、切磋論辯,這些舉措使得稷下學宮很快就成為了列國的學術文化中心和百家爭鳴的主要舞臺。這些異國學者來自四面八方,帶來了列國的學術與文化,他們在稷下學宮中極為活躍,形成了一股很大的勢力。他們在促進了齊國與列國的思想文化交流,豐富和繁榮了齊國文化的同時,必然對齊國固有的思想文化造成極大的沖擊。面對如潮水般涌入的異國思想文化,一些齊國本土的學者不甘于這種喧賓奪主的局面,于是,如何接受外來思想文化的挑戰(zhàn),弘揚齊國固有的思想文化,使其始終保持齊國特色,與外來思想文化爭奪在稷下學宮中的主導地位和話語權,便成為擺在他們面前的緊迫課題。在這些齊國本土的學者中,除個別自成一派的著名人物如田駢、尹文等人之外,大部分都是佚名學者。他們沒有田駢、尹文等人那樣大的名氣、地位和影響,他們需要一面精神上的旗幟,來號召和團結那些以繼承和弘揚本土思想文化為職志的齊人。于是他們自然而然地把目光投向了輔佐齊桓公“九合諸候、一匡天下”的大英雄管仲,共同創(chuàng)作了齊學的結晶——《管子》一書。他們不僅收集、追記和整理管仲的遺說佚聞,匯集在齊地產(chǎn)生、流傳、發(fā)展的特色思想文化,同時又依托管仲之名并結合當時的現(xiàn)實來闡發(fā)他們自己的學術思想。他們的學術思想各有所主,各有所長,由此形成了《管子》書中的不同家派和《管子》書龐雜的特點。簡言之,《管子》一書的主體是戰(zhàn)國百家爭鳴時期一批尊崇管仲的齊國佚名學者的集體創(chuàng)作,是齊國本土思想文化的匯集與結晶。在劉向校書之前,這些匯集和創(chuàng)作可能一直在持續(xù),據(jù)劉向《管子敘錄》,劉向在整理此書時,共收集到“凡中外書五百六十四篇”,這樣就難免會摻入戰(zhàn)國以后甚至是漢代的作品,例如《輕重》等十六篇講的是經(jīng)濟理論和理財思想,學術界公認乃是漢代的作品。南宋學者葉適認為《管子》“非一人之筆,亦非一時之書”,堪稱確當。
有了這樣的認識,我們就可以較好地梳理《管子》一書的內容,較好地解釋關于此書的一些疑問和爭議了。
《管子》一書雖托名管仲而非管仲親著,但其中確實保留了一些管仲的遺說和佚事,這些遺說和佚事久已在齊國流傳,經(jīng)過收集和整理而成《大匡》《中匡》《小匡》等追述齊桓公任用管仲事跡的篇章,《牧民》《權修》《形勢》《乘馬》等篇則是關于管仲治國思想的遺說。
《管子》的內容雖然龐雜,但也并非雜湊,而是有自己的中心思想或主導思想,那就是關于法治的思想,以《任法》《明法》《法法》《君臣》(上下)《立政》《七法》《版法》《法禁》《重令》等篇為主體。這些篇章在全書中所占的比例最大。戰(zhàn)國時期,變法圖強是列國政治舞臺上的主旋律,法治的思想最為流行,《管子》以法治為自己的中心思想,正是反映了時代的主流思潮。此外,《管子》中濃郁的法治思想也與姜太公和管仲所代表的齊文化有注重法治的傳統(tǒng)有關,《韓非子·五蠹》說:“今境內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币舱f明《管子》以法治為中心思想。對于《管子》的法治思想,我們要特別強調幾點。第一,《管子》的法治思想不同于以《商君書》《韓非子》為代表的主張專任刑法、排斥道德教化的三晉法家,而是主張禮法并舉,在堅持法治為主的同時也吸收儒家倡導的道德教化,這大概是和齊國緊鄰魯國,齊文化很早就受到發(fā)源于鄒魯之地的儒家文化的影響有關。正因為此,以《管子》為代表的齊國的法家思想不像三晉法家那樣的陰森殘酷,而是比較溫和,學術界通常稱之為“齊法家”。第二,《管子》的法治思想不像以《商君書》為代表的早期法家那樣缺乏理論深度,它注重對法治進行形而上的哲學論證,特別是用道家的哲理論證法治的合理性、必要性、權威性和可行性,因而《管子》的法治思想顯得比較有理論深度和思想高度。這顯然是受益于稷下學宮中盛行的道家哲學的影響。正因為此,道法結合、以道論法的《管子》法治思想也被學者們直呼為“道法家”。第三,從道家學說發(fā)展的角度來看,道法結合、以道論法的理論模式把道家的“道論”應用于現(xiàn)實中的法治實踐,是對道家學說的一個重大開拓,避免了道家學派因只談抽象的哲理而在“皆務為治”的百家爭鳴中被邊緣化?!稘h書·藝文志》把《管子》列在了道家類,正是著眼于《管子》對道家理論的重大貢獻?!豆茏印吩诘婪ńY合、以道論法的理論模式上進行的探索最多,貢獻也最大。這種理論模式代表了戰(zhàn)國中后期學術思想發(fā)展的大方向。
《管子》中的《內業(yè)》《白心》《心術上》《心術下》四篇,由于提出了極具特色的精氣理論,長期以來一直是學術界研究的熱點。郭沫若等人曾提出此四篇是“宋尹學派”的作品,后來張岱年等學者提出不同意見,認為這四篇文章的思想與《莊子·天下》等文獻記載的宋钘、尹文的思想不合?,F(xiàn)在看來,宋、尹二人的思想差異很大,應該分屬于不同學派。朱伯崑等人提出這四篇是慎到的著作,張岱年也提出了不同意見?!秲葮I(yè)》等四篇的作者認為精氣是宇宙萬物的本原,精氣流行于天地之間,是人的生命、思維和智慧的源泉,當人心排除了私欲等不潔之物,達到了正、定、虛、靜的特定狀態(tài)時,就會吸引和積聚精氣,最終成為擁有最高智慧的“得道”之人?!豆茏印芬跃珰庹摗暗馈?,豐富和深化了“道”論,是道家學說在齊地的新發(fā)展。精氣論的產(chǎn)生,同齊文化注重行氣養(yǎng)生的傳統(tǒng)有很大的關系。齊人很早就注重“心”和“氣”的密切關系,探討吐納、導引等行氣養(yǎng)生的方法,通過精氣神的治養(yǎng)實現(xiàn)健康長壽和提高智慧。到了戰(zhàn)國時期,《內業(yè)》等篇的作者把這種齊文化中固有的心氣論傳統(tǒng)同當時流行于稷下的老子的“道”論結合起來,形成了具有濃郁齊學特色的精氣理論,不僅豐富了“道”的哲學,也把中國古代的氣論發(fā)展到一個新的高度,對后世產(chǎn)生了深遠的影響。
《管子》中還有一組對中國傳統(tǒng)文化產(chǎn)生了深遠影響的文章,那就是《四時》《幼官》《五行》《輕重己》四篇。這四篇文章在古代陰陽五行思想發(fā)展史上有著特殊的地位。陰陽和五行原本是產(chǎn)生于不同地域并且各自獨立發(fā)展的兩個互不搭界的學說體系,后來實現(xiàn)了合流,合流的原始證據(jù)就保留在《管子》中。很顯然,以四時教令為主要內容的陰陽學說是偶數(shù)系列,而以金木水火土為主要內容的五行學說是奇數(shù)系列。這兩種學說要實現(xiàn)合流,就必須解決奇數(shù)系列和偶數(shù)系列如何搭配結合的問題。這個問題是極難解決的,又是必須解決的,《幼官》《四時》《五行》和《輕重己》就如實地記錄了陰陽五行家們?yōu)榻鉀Q這一難題而絞盡腦汁設計出來的幾種方案。他們分別配成了以五行為構架,以陰陽消長為動力的不同的宇宙圖式,并把所能觀察到的各類事物和現(xiàn)象都按照陰陽和五行的分類統(tǒng)統(tǒng)塞進這些框架中,用來解釋世界萬物的本質和運動變化的規(guī)律,并用來指導人類的社會生活特別是政治活動。這些宇宙圖式標志著陰陽說與五行說合流的初步實現(xiàn),也標志著陰陽五行家作為一個獨立的學派正式出現(xiàn)。
陰陽說和五行說之所以合流于《管子》,也是由于稷下學宮所帶來的歷史機遇。稷下學宮創(chuàng)立之后,來自四面八方的學者們匯聚于此,帶來了不同地域的思想和文化,來自南方的陰陽說和來自北方的五行說也在這里相遇。它們原本都是試圖解釋世界的本質、萬物的生成和探索宇宙萬物變化發(fā)展規(guī)律的哲學學說,存在著交融合流的可能性。陰陽與五行的合流是先民力求更全面、更精確地認識和把握世界的努力的結果,稷下學宮的長期存在,為這一合流提供了難得的機會和良好的條件。陰陽說與五行說合流于《管子》還有其特殊的政治背景,稷下學宮薈萃百家,推動了齊國的強盛,齊、秦兩大強國的君主曾一度醞釀并稱“東帝”和“西帝”,這也刺激了稷下的學者們,他們?yōu)榕浜淆R國的帝制運動,試圖創(chuàng)造出一種包羅天地萬物并解釋一切現(xiàn)象,能夠配得上“西帝”的身份和排場,并為之提供政治上乃至生活起居的具體指導的宏大學說,陰陽與五行的合流,就是這一理論努力的結果。對齊國的帝制運動最為熱衷且為之造輿論的,理應是齊人自己,所以《幼官》《四時》這組文章的作者,最有可能就是當時活躍在稷下學宮的齊國本土的一批佚名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