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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史:1886年中日長崎事件

長崎的中國風日本九州島東南端的著名海港城市長崎,與中國福建省的省會福州市是友好城市。

長崎的中國風

日本九州島東南端的著名海港城市長崎,與中國福建省的省會福州市是友好城市。從歷史淵源上追溯,長崎和中國的交通史十分悠久,宋元以后,尤其是在明、清時代,浙江、福建等地的大量中國船商到長崎經商,在當地留下了很多中國傳統文化印跡。

長崎港全景。照片左側的大橋是現代從海上進入長崎內港必經的女神大橋,歷史上是福建船商舉行送王船活動的地方。照片中部海港對岸的工廠區(qū),是三菱重工長崎造船所。照片右側郵輪停泊處是松枝國際郵輪碼頭,照片近處則是歷史上的歐洲人聚居地。陳悅攝

長崎港全景。照片左側的大橋是現代從海上進入長崎內港必經的女神大橋,歷史上是福建船商舉行送王船活動的地方。照片中部海港對岸的工廠區(qū),是三菱重工長崎造船所。照片右側郵輪停泊處是松枝國際郵輪碼頭,照片近處則是歷史上的歐洲人聚居地。陳悅攝


長崎福建會館?陳悅攝

長崎福建會館 陳悅攝


福建會館中懸掛的兩江總督曾國荃題贈的匾額 陳悅攝

福建會館中懸掛的兩江總督曾國荃題贈的匾額 陳悅攝

今天中國至日本的郵輪航線中,長崎是重要的停泊港之一。外海駛來的郵輪,沿著兩岸夾山的航道,從女神大橋下緩緩駛入長崎內港,靠泊在水邊之森公園附近的長崎松枝國際郵輪碼頭,游客們抵岸的行程里,大都會來到不遠處的新地中華街和廣馬場一帶?,F代人鮮有留意的是,中日兩國近代史上著名的1886年長崎事件就發(fā)生在這一地區(qū)。

追溯長崎事件,首先必須要了解中國人在日本長崎的生活歷史。中國人在長崎活動乃至僑居,自宋元時代即有之。進入15世紀,日本江戶幕府政權施行鎖國政策,在各通商口岸嚴控外國人的活動范圍,長崎地方政府于1688年(日本元祿元年,中國康熙二十七年)在海港附近的十善寺鄉(xiāng)圈出了一片面積約27000平方米的土地(后擴大至30000平方米左右),作為中國商人、水手們的活動區(qū)域,中國人可以在其中居住、生活、囤積貨物、經商、貿易,稱為“唐人屋敷”,俗名“唐館”,類似是中國人“租界區(qū)”。

在當時的長崎,唐人屋敷是個獨立世界,內部的主要建筑是20棟兩層的聯排大屋,可以容納2000至3000人居住生活,街區(qū)四周由類似護城河的界河環(huán)繞,沿河岸筑竹籬笆,中國人只能在唐人屋敷居住、兜售貨物,不得越出唐人屋敷范圍,普通的日本人也不允許進入唐人屋敷,只有經過批準的日本官員、貿易商以及游女(妓女)可以入內,尤以后者的人數最多。據載在康熙時代,經常活躍在長崎唐人屋敷的日本游女數以千計。那個時代,唐人屋敷既是繁盛的國際貿易市場,還是個紙醉金迷、夜夜笙歌的特異世界,腰纏萬貫的中國商人,出手闊綽的中國水手,擁著日本游女縱酒作樂。一界之隔,唐人屋敷外面的日本人對這番場景的心情不難想見。當時中國人在長崎的生活景象、一擲千金的豪爽、尋歡作樂的細節(jié),在當地留下了深刻的記憶,以至于長崎地區(qū)的浮世繪作品中專門有一類表現中國人在長崎眾生相的創(chuàng)作主題“唐館圖”“唐人圖”,與反映西方人在長崎生活的“蘭館圖”相映成趣。

反映中國人在長崎生活情景的唐館圖

反映中國人在長崎生活情景的唐館圖


反映中國人在長崎生活情景的唐館圖

反映中國人在長崎生活情景的唐館圖


長崎新地中華街。1886年長崎事件就發(fā)生在新地中華街附近

長崎新地中華街。1886年長崎事件就發(fā)生在新地中華街附近

1853年,日本發(fā)生了著名的黑船事件,在西方列強的強勢迫使下,日本幕府政權結束鎖國政策,在1858年向西方列強開放海上門戶,史稱安政開港。在長崎,很多原本住在唐人屋敷的中國人,也趁機突破限制,到了荷蘭等西方人傳統的生活區(qū)和倉儲區(qū)居住、貿易,主要分散在唐人屋敷附近的新地(即新地荷藏,1704年在長崎海中填海形成的人工島,最初主要是外國商人的倉儲區(qū))、廣馬場、大浦、浪平等區(qū)域。1870年唐人屋敷發(fā)生了一場大火,此后中國商人、僑民們更是主要聚居于新地、廣馬場一帶,現代著名的長崎新地中華街就是從這時起逐漸形成。

19世紀中葉的中國和日本,都面臨西力東漸的挑戰(zhàn),經歷兩次鴉片戰(zhàn)爭的中國,在1861年開始了以海防自強為主要目標的洋務自強運動,日本則在1867年進入明治天皇統治的時代,開始了日本的近代化運動——明治維新。與中國旨在自強圖存的自保式近代化改革不同,日本的近代化運動從一開始就顯得咄咄逼人,將對鄰國中國、朝鮮的擴張侵略視作日本借以迅速崛起的捷徑。

明清時代,東亞世界處在以中華為中心的華夷秩序中,日本是少有的幾個沒有臣服中國的化外國家之一,游離于中華秩序之外。19世紀50年代后,隨著西方列強勢力侵入東亞,西方主導的現代國際法秩序對東亞世界原有的華夷秩序形成猛烈沖擊。日本明治維新后,明治政府即積極謀劃與中國簽訂建交條約,以取得在現代國際法秩序中與中國的平等地位,從而消磨東亞地區(qū)以中國為中心的傳統華夷秩序。經談判,1871年9月13日,日本欽差大藏卿伊達宗城與清王朝代表直隸總督李鴻章在天津草簽了《修好條規(guī)》及附屬《通商章程:海關稅則》,并于1873年4月30日正式換約生效,標志著中日兩國按照現代國際法正式建交。此舉,也意味著在東亞世界里,日本與駕馭萬邦的中華平起平坐,中國的傳統屬國在面對中國和日本時,其國際關系的處理就變得復雜和混亂。

拋開日本尋求和清王朝建交的背后政治用心不論,僅從《修好條規(guī)》的內容本身看,屬于平等建交的條約。根據這一條約,中日兩國建立平等邦交,互派使臣,互相開放通商口岸城市,其中日本向中國開放橫濱、大阪、新潟、長崎、箱館、神戶、夷港、筑地等8個口岸。在這些口岸城市,中國商民可以自由往來貿易,中國領事官對通商口岸的中國人施行領事裁判權,即中國人在日本通商口岸產生訴訟案件,歸屬中國領事館管轄,中國領事館按照中國國內法進行審理、判定(刑事案件由中國領事館會同日本地方法院審理)。從此,在長崎的中國人可以光明正大地在唐人屋敷以外的區(qū)域居住、活動。

除了建交、通商等內容外,《修好條規(guī)》及其附屬的《通商章程:海關稅則》還對中、日兩國海軍軍艦往來通商口岸進行了規(guī)定,《修好條規(guī)》第十四條規(guī)定兩國軍艦可以自由往來對方國家的通商口岸(王鐵崖:《中外舊約章匯編》第一冊,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57年版,第319頁)?!锻ㄉ陶鲁蹋汉jP稅則》的第二十款則進一步規(guī)定“兩國兵船進出通商各口,無須報關候驗”(同上,第323頁)。這正是當時中、日軍艦出現于對方國家通商口岸的國際法依據。

“定遠”“鎮(zhèn)遠”來了

1886年8月9日,禮拜一,一隊高揚著龍旗的軍艦駛入長崎內港,錨泊在唐人屋敷、新地等街區(qū)對岸一側的海面上,比鄰位于立神鄉(xiāng)的長崎造船所。當天到達長崎的,是北洋水師統領丁汝昌、會統瑯威理(William M Lang)率領的“定遠”(艦長劉步蟾)、“鎮(zhèn)遠”(艦長林泰曾)、“濟遠”(艦長方伯謙)、“威遠”(艦長林穎啟)共4艘軍艦,幾乎是當時中國北洋水師全部的主力軍艦,尤其是其中的鐵甲艦“定遠”“鎮(zhèn)遠”,更是當時在整個東亞無以匹敵的艨艟巨艦。

1886年北洋水師在長崎入港軍艦一覽

1886年北洋水師在長崎入港軍艦一覽

北洋水師為什么會在1886年派軍艦到達日本長崎,尤其是以全主力的陣容到達長崎,現代中國國內常見的解讀多是認為此舉意在威懾日本,然而這種說法實際上在中國史料中得不到支持。

在日本被拍攝到的北洋水師“定遠”號鐵甲艦

在日本被拍攝到的北洋水師“定遠”號鐵甲艦


“定遠”的同型姊妹艦“鎮(zhèn)遠”號鐵甲艦

“定遠”的同型姊妹艦“鎮(zhèn)遠”號鐵甲艦


“濟遠”號巡洋艦

“濟遠”號巡洋艦


“威遠”號練習艦

“威遠”號練習艦

近代中日兩國都是從19世紀60年代起步建設海軍,本來并無特別交集。時至1874年,日本入侵中國臺灣,首度展露了這個東亞小國對中國的侵略野心,在清王朝朝野引起了極度震驚。此后清王朝調整海軍建設戰(zhàn)略,在1875年開始籌建南北洋海軍,尤其以北洋作為重點,旨在防范日本。從19世紀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中日兩國各自在歐洲訂造新式軍艦,進行了激烈的海軍裝備建設競賽,隨著1885年“定遠”“鎮(zhèn)遠”鐵甲艦交付中國,這場競賽暫時以中國占優(yōu)而告一段落。

伴隨海軍軍備競賽,中日兩國在19世紀80年代左右發(fā)生了幾次嚴重的外交危機。侵略臺灣事件未遂之后,日本在1879年悍然吞并琉球國,1884年又乘著中法戰(zhàn)爭的時機,鼓動朝鮮親日派奪取政權,發(fā)動甲申事變,后被清王朝出手挫敗。1885年后,中日兩國表面上已經回復和睦景象,北洋水師抵達長崎的1886年,清王朝外交上重要的對手是俄國,并非日本,并沒有震懾日本的政治和外交背景。北洋水師軍艦之所以來到長崎,實際是為了對鐵甲艦進行維護保養(yǎng),即“修船”。

“定遠”“鎮(zhèn)遠”是北洋大臣、直隸總督李鴻章通過駐德公使李鳳苞向德國伏爾鏗公司定造的大型鐵甲艦,屬于同型姊妹。1885年7月3日,“定遠”“鎮(zhèn)遠”以及在伏爾鏗定造的巡洋艦“濟遠”從德國駛往中國,11月8日在天津大沽交付。按照鐵甲艦、巡洋艦等鐵制軍艦的保養(yǎng)規(guī)程,這類軍艦每年都需要進行一次塢修,即軍艦駛入船塢,關閉閘門,排空船塢內的水,對軍艦的艦體尤其是水下部分進行勘驗,將附著的海生物、舊有的油漆全部磨去,并將銹蝕處磨光,然后艦體油漆一新,以此保證軍艦不會銹損。

“定遠”“鎮(zhèn)遠”從德國經歷萬里航程抵達中國,在1886年上半年又參加了海軍衙門大臣醇親王校閱等活動,航跡十分頻繁。到了1886年的夏季,對這兩艘如同珍寶般的軍艦實施保養(yǎng)已經迫在眉睫。

當時的中國海岸線上,為“定遠”“鎮(zhèn)遠”量身訂制的旅順大船塢尚在建設中(1890年竣工),能夠容納7000噸級大型艦船進入維護的船塢,僅有香港的黃埔新船塢具備條件(黃埔船塢長121.92米,寬27.43米,深7.46米。“定遠”“鎮(zhèn)遠”艦長94.5米,寬18米,吃水6米)。1886年6月23日,北洋水師統領丁汝昌致函津海關稅務司德璀琳(Detring),告知“‘定’‘鎮(zhèn)’急需籌備進塢”,希望德璀琳幫助聯系香港黃埔船塢。7月8日,德璀琳將調查的情況向丁汝昌通報,香港船塢回復,如果“定遠”“鎮(zhèn)遠”要入塢維修,以船塢原有的建筑情況,可能承重不足,需要“改造塢底、龍骨”,言下之意其實就是尚無法承接“定遠”“鎮(zhèn)遠”維修工程(“致德稅司”“致德璀琳”,孫建軍整理校注:《丁汝昌集》(上),山東畫報出版社2017年版,第69、72頁。孫毓棠編:《中國近代工業(yè)史資料》上冊,科學出版社1957年版,第10頁)。

除此之外,丁汝昌在6月間還通過北洋水師營務處總辦羅豐祿和天津道周馥聯系位于上海的祥生船廠,商討祥生所建的上海最大的船塢是否有可能承接“定遠”“鎮(zhèn)遠”維修工程(船塢長137.16米,寬24.38米,深6.4米),由于船塢深度不足,且祥生船廠對該船塢的塢基承重能力沒有信心,最終作罷(“致羅稷臣”“致周郁山”,孫建軍整理校注:《丁汝昌集》(上),山東畫報出版社2017年版,第70-71頁。孫毓棠編:《中國近代工業(yè)史資料》上冊,科學出版社1957年版,第23頁)。

作為國家利器的“定遠”“鎮(zhèn)遠”如果不能及時進行塢修,一旦發(fā)生銹蝕等損害,后果不堪設想,而整個中國海岸線上又根本沒有合適的干船塢可用,倘若前往新加坡大船塢,不僅航程遙遠,會嚴重超出“定遠”“鎮(zhèn)遠”的保養(yǎng)時限,而且也會影響二艦在北洋執(zhí)行任務。此時,留給北洋水師的解決方案只剩下一個。

對于這個問題,北洋大臣李鴻章早在“定遠”“鎮(zhèn)遠”回國時就已經有了清晰認識,“不但沽口不得入,即滬口閩口皆不得入,中國無可修之塢,非借英之香港大石塢、日本之長崎大石塢不能修理”,這也正是李鴻章之所以在購買大鐵甲艦問題上表現得不夠積極,以及急于建設旅順大船塢的原因所在。

在排除了香港大石塢之后,“定遠”“鎮(zhèn)遠”倘若要按期進行保養(yǎng),只能去日本的長崎大船塢,別無選擇。

此時,恰值中英在交涉英占朝鮮巨文島的問題,為了防止俄國覬覦朝鮮永興灣,李鴻章命令丁汝昌率北洋水師主力軍艦前往巡游嚇阻俄國軍艦,并赴俄國海參崴接中俄勘界使者吳大瀓回國,順道赴日本長崎上塢油修(“寄譯署轉呈醇邸”,《李鴻章全集》22,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69頁)。1886年7月18日,丁汝昌率北洋水師的全部主力軍艦“定遠”“鎮(zhèn)遠”“濟遠”“威遠”“超勇”“揚威”6艘從威海出發(fā),21日巡視朝鮮釜山,23日抵達元山,而后在朝鮮永興灣游弋,于7月31日開往俄國海參崴(“稟清帥”,孫建軍整理校注:《丁汝昌集》(上),山東畫報出版社2017年版,第77頁)。此后,丁汝昌率艦隊在海參崴與吳大瀓取得聯系,經商議,“超勇”“揚威”2艦留在海參崴,聽候勘界使臣吳大瀓的差遣,丁汝昌則率“定遠”“鎮(zhèn)遠”“濟遠”“威遠”于8月7日從海參崴直航日本長崎進行入塢大修,在8月9日順利抵達。

8月13日,事發(fā)寄合町

日本長崎大船塢隸屬于創(chuàng)辦于1861年的官營長崎造船所(最早稱為長崎镕鐵所),1879年長崎立神鄉(xiāng)的山石巖層上開鑿建成了一座大型干船塢,即長崎立神第一船塢,這座船塢規(guī)模巨大,頂部長160.5米,寬30.8米,是當時東亞規(guī)模最大的船塢。1886年北洋水師軍艦到來時,由三菱株式會社租用經營,稱為長崎造船所,屬于民營船廠,因而可以承接外國艦船的維修工程。

長崎立神第一船塢

長崎立神第一船塢


立神第一船塢今景(照片中右側閘門上標有No2.Dock的船塢)

立神第一船塢今景(照片中右側閘門上標有No2.Dock的船塢)

丁汝昌率艦隊抵達日本長崎的次日,即8月10日,從長崎向李鴻章發(fā)出電報,匯報了到達情況以及經過和長崎造船所洽談后所知的入塢維修費用金額,李鴻章當即命令給丁汝昌匯款萬元,同時電令丁汝昌在完成塢修工作后,立即開往朝鮮仁川,威懾朝鮮政府內的親俄派,防止朝鮮就永興灣問題與俄國私相授受,同時嚇阻俄國海軍,“韓密送文憑求俄保護,袁(世凱)正與爭論,我船須到在俄前。鴻?!保ā伴L崎交中國水師提督丁”,《李鴻章全集》22,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83頁)

由于長崎是日本向中國開放的通商口岸,根據條約權力,中國軍艦進入長崎并無需向日方通報,因而丁汝昌率領艦隊到達純屬進行艦船維修的工作活動,并不是現代人理解中的“訪問日本”。

根據長崎造船所的排期,“定遠”艦在8月12日首先進入立神一號船塢,其他3艘軍艦則在附近的海面上錨泊等待?,F代有學者認為,北洋水師將其主力艦送往日本的船塢維護,是將自己的軍武科技送到競爭對手面前的愚笨行為。這實際上是對19世紀的海軍技術背景不了解而產生的自我猜想,在19世紀,軍艦的戰(zhàn)斗力主要體現于設計形式,以及防護力和炮火威力,具體而言就是裝甲的厚度、火炮的數量和口徑等,別無更多的科技含量。這些數據隨著海軍年鑒和報紙新聞的報道,本就是十分公開透明的信息,一方面是各國可以借此夸耀自己的海上武力,不戰(zhàn)而屈人之兵,另一方面各艦船設計、生產廠商也可以借此作為廣告。潛在的敵手掌握了這些數據,除非建造出裝甲更厚、火力更強的艦船,其他也別無更好的克制辦法。

“定遠”等軍艦的設計和主要數據,和當時世界各國的新造艦船一樣,都是在建成時就公布天下,無所謂秘密可言,進入日本民營船塢修理,純屬是因為中國當時沒有合適的船塢,日方在為“定遠”等軍艦刮洗船體、重新油漆的過程中,除了能實體感受到鐵甲艦的巨大和威武外,并沒有什么秘密技術可資窺探。

“定遠”艦入塢后的第二天,即1886年8月13日,沒有作業(yè)任務的官兵放假,被準許上岸。放假官兵上岸的目的地,是各國軍艦、商船人員在日本長崎休假的通常目的地,同樣也是今天郵輪到達長崎的主要觀光地,即長崎的唐人屋敷、新地、廣馬場一帶,這一帶街區(qū)也是華人在長崎的傳統聚居地。

19世紀后期的丸山花街,北洋水師到達時所見的大致就是這番景象。

19世紀后期的丸山花街,北洋水師到達時所見的大致就是這番景象。


丸山寄合町今景

丸山寄合町今景

值得注意的是,唐人屋敷、新地、廣馬場一帶歷史上是外國客商在長崎的經商、生活區(qū)域,在這一帶街區(qū)極其周邊形成了大量的日本妓院,尤以新地附近的丸山一帶為最。早在1642年,日本江戶幕府為了整肅長崎地區(qū)的市風,將散布各處的妓院全部集中至丸山町及鄰近的寄合町(把分散各處的妓院集中于一起,故而得名),形成了著名的丸山游廓,是日本著名的三大花街之一。每當夜幕降臨,日本人,以及來自中國、荷蘭和其他國家的水手、客商就大量出沒于丸山街區(qū),買笑逐醉。看著外國人在自己國家土地上取樂,一些日本人妒火中燒,也是意料中事,這一街區(qū)也經常發(fā)生針對外國人的毆斗兇殺事件。在北洋水師到來之前,當地最著名的此類事件就是英國海軍軍艦“伊卡洛斯”(Icarus)水兵遇害事件,1867年7月6日晚上,曾有2名英國水兵在寄合町被本地的日本人襲擊殺害,引發(fā)外交事件。

1886年8月13日夜幕降臨,丸山町、寄合町街燈亮起,一家家貸座敷(妓院)中傳出歡聲笑語。這天晚上,從新地、廣馬場一帶陸陸續(xù)續(xù)有一些北洋水師官兵逛到距離很近的丸山花街。

至今仍為警局的丸山派出所老建筑,1886年8月13日晚北洋水師水兵王發(fā)和日本警察黑川小四郎就是在該處發(fā)生械斗。

至今仍為警局的丸山派出所老建筑,1886年8月13日晚北洋水師水兵王發(fā)和日本警察黑川小四郎就是在該處發(fā)生械斗。


丸山警局附近保存至今的19世紀建筑花月樓,歷史上也是妓院酒樓。

丸山警局附近保存至今的19世紀建筑花月樓,歷史上也是妓院酒樓。

傍晚6時30分,寄合町一家名為“游樂亭”的貸座敷來了5名北洋水師水兵,這些水兵和老板中村新三郎預約好一小時后來,即前往他處晚餐。到了晚上8時許,時年25歲的“定遠”艦天津籍水兵王發(fā)和其他4名水兵來到“游樂亭”,老板中村新三郎上前接待,這時原先預約過的5名水兵來到了“游樂亭”,老板便安排店中的游女(娼妓)首先接待預約過的水兵,王發(fā)等認為遭遇了詐騙,勃然大怒,隨手用在日本古玩店買的古董日本刀,以及店中的煙灰缸,將“游樂亭”的障子(日本建筑中用紙木制成的隔墻、屏風)打壞,樓外圍觀看熱鬧的人群將寄合町道路堵塞。老板中村新三郎跑去附近的長崎警察署丸山派出所報警,巡查(警察)黑川小四郎(23歲)趕到將中國水兵和圍觀的人群驅散。

可能是因為言語不通,王發(fā)等仍并不理解事情原委,自感受到日本人的蒙騙和羞辱,當晚9時30分許,王發(fā)以及“定遠”艦二副馮學榮和其他一些水兵來到丸山派出所門前吵鬧,最終王發(fā)和日本警察黑川小四郎發(fā)生械斗。過程中,王發(fā)的額頭和右手手背上被日本警察用佩劍砍出兩處傷痕,日本警察黑川小四郎的頭部則被中國水兵用日本刀砍中2刀,手部被砍中1刀,最后奪過了王發(fā)的日本刀。王發(fā)事后從寄合町向附近的船大工町方向逃走,被黑川小四郎和聞訊趕來的另外2名日本警察抓住,用麻繩捆縛至警署羈押。

8月15日,廣馬場和思切橋的流血事件

1886年8月13日深夜11時,日本警察田川基明、翻譯巨鹿赫太郎將被捕的中國水兵王發(fā)送到了中國駐長崎領事館。領事館官員劉慶汾、樊淙在日方在場的情況下,公開對王發(fā)進行訊問,了解事情的大致情況。

第二天8月14日早晨,中國駐長崎領事蔡軒拜會日本長崎縣知事日下義雄,向其遞交抗議照會,按照中日兩國的建交條約,中國在長崎擁有領事裁判權,同時北洋水師到達長崎,官兵擁有豁免權,蔡軒認為兩國的水兵、警察發(fā)生毆斗屬于“愚昧無知”,而日本警察膽敢拘押中國水兵,且扣留達2小時之久(晚9時至11時),屬于“違反條約,無理已極”,要求日方對警察黑川小四郎進行嚴查懲辦([日]檜山幸夫總編輯:《伊藤博文文書》第34卷,(日本)ゆまに書房2010年版,第65頁)。

蔡軒與日下義雄交談中,雙方均認為該事件屬于偶發(fā),蔡軒表示愿意相信并非是日本警察故意挑起爭斗,日下義雄則承認日本警察的執(zhí)法行動有時會過當,并向蔡軒介紹了1885年11月17日在東京發(fā)生的日本警察與日本陸軍斗毆的事件。言談間,二人都顯示了并不想此事擴大化的態(tài)度。當天在送走蔡軒后,日下義雄就昨晚發(fā)生的事件分別向內務大臣山縣有朋、外務次官青木周藏發(fā)出電報,扼要介紹了情況,總體較輕描淡寫:“巡查被刀傷,水兵微傷”(同上,第11、33頁)。至于中國領事館對日本警察黑川的控訴,則由長崎的司法部門展開獨立調查。

在北洋水師方面,丁汝昌得知8月13日晚發(fā)生的事件后,為了防止旁生枝節(jié),立即禁止艦隊的官兵再上岸休假,8月14日是農歷的盂蘭盆節(jié),長崎的新地、丸山一帶市面熱鬧非凡,但情形安穩(wěn)。到了1886年的8月15日,禮拜天,原本丁汝昌仍并不允許放官兵上岸休假,洋員瑯威理則以天氣暑熱難當為由,請示給予官兵休息,丁汝昌隨后同意了瑯威理的意見,但嚴令不得攜帶武器上岸。

根據日方的記載,8月15日下午的1點、2點,陸續(xù)有北洋水師官兵乘坐舢板、小艇等在新地一帶上岸,其中軍官仍佩有歐式長劍,水兵則大部分赤手空拳,只有一些類似憲兵的士兵帶有木制警棍,以便維持秩序。當天登岸的官兵來自“定遠”“鎮(zhèn)遠”“濟遠”“威遠”4艦,日方估計總數可能在300至500人規(guī)模,而據北洋水師一邊的記載,當天放假上岸的是“二成”,即全部艦船的20%。參考后來《北洋海軍章程》的編制,“定遠”等4艦的艦員總數為984人,二成就是近200人。

登岸后,官兵們分成五六個一伙的小群各自散開,主要的活動區(qū)域仍然是在新地、廣馬場至丸山一帶街區(qū),“或往酒店,或在商店購物”(同上,第117頁),很多官兵在附近福建人開的飯店思福棧、寶和堂里用餐,一時間當地街道人聲鼎沸,熱鬧非凡(同上,第217頁)。未能料到的是,幾個小時之后,一場大規(guī)模的流血沖突即將爆發(fā)。

有關1886年8月15日晚間在日本長崎發(fā)生的事件,中日雙方的描述存在較多區(qū)別。

根據日本警察和市民在事后的供述,當晚的事件最先是在廣馬場發(fā)生,而后在廣馬場以及附近的思切橋兩地演變?yōu)椴豢墒帐暗牧餮录?/p>

1886年8月15日長崎事件主要發(fā)生地之一——廣馬場。

1886年8月15日長崎事件主要發(fā)生地之一——廣馬場。


清末中國人在長崎新地開設的酒店,從中可以推想1886年時廣馬場一帶的市面景象。

清末中國人在長崎新地開設的酒店,從中可以推想1886年時廣馬場一帶的市面景象。


18:30廣馬場

15日下午6時30分,日本警察坂本半四郎和河村健太郎在新地附近的中國人聚居區(qū)廣馬場的街頭站立談話,據這兩人后來描述,有1名中國水兵從兩人中間來回穿行了兩次,似是故意,日本警察感到非常不快。不久,從十善寺鄉(xiāng)方向又來了1名中國水兵,故意撞了坂本半四郎一下,坂本的警帽掉落在地,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這時有一些中國僑民將水兵勸開。日本警察稱,事發(fā)時有中國水兵掏出水兵刀(造型類似現代的電工刀、折疊水果刀,鈍頭,是水兵的工具刀,只能用于切割,不具有銳刺功能)向警察比劃,因為言語不通,日本警察認為是示意要將警察殺死。這次小沖突后,日本警察向廣馬場地區(qū)加派了警力,特別對中國水兵提高警惕。

20:30廣馬場

15日晚上8時30分,日本梅香崎警察署的警察黑田云章、福本富三郎、喜多村香在廣馬場一帶警戒,遇到一群醉醺醺的北洋水師水兵,日本警察對水兵的行為挑三揀四,諸如嫌言語聲音太大,衣冠不整等。這時有水兵試圖奪過福本富三郎的警棍,雙方發(fā)生毆斗,附近思福棧、寶和堂飯店里的幾十名中國水兵聞訊也沖出相助,日本警察勢力不支,福本富三郎逃入梅香崎町一戶店主名叫二宮新太郎的店鋪里,因傷重死去,喜多村香頭部和臀部被棍棒打傷,逃進附近一家中國人開的飯店,黑田云章則逃往梅香崎警察署尋找支援。隨后,梅香崎警察署的大量警察佩戴刀劍趕往,廣馬場一帶成了廝殺聲震天的“戰(zhàn)場”。除了日本警察外,一些日本平民也加入毆斗,北洋水師水兵因為大部分沒有武器,用磚塊、竹棒等一邊進行還擊,一邊經本籠町方向朝碼頭退卻,晚10時許事件停止。毆斗中,梅香崎警察署總計有警部補松崎惟民、黑田云章等17名警察受傷,福本富三郎一名死亡,北洋水師則有徐佩玉、喬連勝、明靜豐、李榮、劉永遠、鄭保機、滕得勝等6名受傷水兵被日方抓住,另外還有中村龜童等4名日本平民受傷(同上,第217-227頁)。

21:00思切橋

思切橋一帶今景

思切橋一帶今景


19世紀后期的長崎思切橋一帶

19世紀后期的長崎思切橋一帶

8月15日晚另一處主要的事發(fā)地則是在丸山花街的入口處——思切橋一帶,又稱為丸山口、山口,與北洋水師官兵發(fā)生流血沖突的主要是日本長崎警察署的警察。

當廣馬場一帶在晚8時30分發(fā)生沖突事件時,隸屬于長崎警察署的浦田傳助等幾名警察目擊情況,立即跑回自己的警署以及警察集體宿舍報警。長崎警察署警察森利彥率領數名警察,經鍛冶町、船大工町向廣馬場方向增援,森利彥乘坐車夫吉田鶴松拉的黃包車沖在在最前,9點左右到達丸山花街的入口處思切橋附近時,遇到一群怒不可遏的中國水兵,森利彥被從黃包車上拉下,后被打成重傷,躲進一家古董店。

附近船大工町3號一家洋酒吧的日本店主中熊萬吉后來供述,當晚原本有4名中國水兵在他經營的酒吧喝酒,突然有1名身著紅色制服的受傷水兵從店外經過,這些水兵就沖出店外,吹響水兵笛,集合了在附近店鋪里的幾十名其他水兵,森利彥遇到的極有可能就是這批水兵。

而據在思切橋頭擺攤賣燒餅的日本小販平瀨勝之亟后來供述,他目睹了一名身著白色制服、系著紅色腰帶的中國水兵將一塊七八斤重的大石頭投向森利彥。

森利彥被圍攻后不久,隨后而到的大批日本警察,以及周邊的一些日本平民在思切橋一帶和這群中國水兵毆斗,日本警察以刀劍劈砍,水兵則沒有武器,用隨手找到的木棍、竹竿抵擋,以及投擲瓦片、石塊還擊,而后水兵漸漸不支向本籠町方向退去,至深夜11時事件平歇。沖突中,1名中國軍官、3名中國水兵死亡,8名受傷水兵被長崎警察署抓獲,日本長崎警察署的警察則有8人受傷,另有最早被打成重傷的森利彥在醫(yī)院不治死亡。

有關8月15日這一晚的沖突,中國一方描述的情況與日方存在差異。

北洋水師官兵因為對長崎當地地理不熟悉,對事發(fā)地區(qū)的街道情況描述十分含糊,在具體的事件情況上,多認為是日本警察無理取鬧而造成。

“濟遠”艦艦長方伯謙是中國方面對該事件留有文字記錄的重要目擊者。方伯謙稱,當晚“定遠”艦艦長劉步蟾在長崎新地一家福建人開的飯店宴請同僚,方伯謙和藍建樞等軍官于下午時分登岸赴宴,晚8時后飯畢,就在前往碼頭途中目擊了沖突事件。方伯謙記載當時的情形是“適遇日捕趕打水手,不分皂白”(方伯謙:《益堂年譜》,中國船政文化博物館藏)。眼見場面混亂,方伯謙等立刻躲入一家福建人開的店中,一直等到晚上10時才離開,前往長崎領事館,最后在11時返回軍艦。方伯謙記載的事件發(fā)生和結束的時間,與日方記述的廣馬場一帶的沖突事發(fā)時間一致。

而根據北洋水師統領丁汝昌的調查,在經歷了當晚事件的北洋水師官兵理解中,此事的情況是“于長崎地方購買食物,忽來數百日人,不但不讓買物,且將已買之物全行踢翻,該丁等以勢甚兇惡,思欲脫逃,而日人復又究尋巡捕以及無賴等,不下一千余人,各持利刃,遽爾行兇”(孫建軍整理校注:《丁汝昌集》(上),山東畫報出版社2017年版,第206頁)。

長崎事件中日雙方人員傷亡情況

長崎事件中日雙方人員傷亡情況

長崎事件的再認識

建立在中、日雙方的史料基礎上,結合近代中日兩國在此前后的關系,現代人可以對長崎事件獲得更為客觀的認識。

近代日本步入明治維新后,對中國、朝鮮等周邊國家擴張主義的思潮萌芽,在明治政府刻意的鼓噪下,日本社會對當時中國的嫉視不斷加深。而作為通商口岸的長崎又是個極為特殊的地點,歷史上中國客商在該地長期形成的是“一擲千金”“花天酒地”的豪客印象,日本人處在卑下、羨慕、憤怒交織的復雜情緒里。

19世紀中葉后,這種情況發(fā)生了巨變。清王朝統治下的中國國運日蹙,日本則在近代化中漸入佳境,長崎的日本人對中國人表現出優(yōu)越感,乃至報復性的蔑視。日本警察常常在長崎街頭故意盤查、刁難中國人,態(tài)度蠻橫。而自中國在長崎取得領事裁判權后,在長崎的中國人,尤其是到達長崎的中國水兵,往往也刻意顯現出蔑視日本人的態(tài)度,針鋒相對。日本學者安岡昭南對此有過一針見血的評價:“兩國人民互相輕蔑?!?/p>

在這種氣氛下,當時亞洲最大的鐵甲艦“定遠”“鎮(zhèn)遠”到達日本長崎,所產生的反應可想而知。面對北洋水師的強大軍力,日本人益發(fā)想要顯現出更強的優(yōu)越感,以輕蔑對方。而有鐵甲艦在后的中國人,在長崎街頭面對日本警察,也表現得格外地輕蔑?!拔乙盐瓯?,彼亦侮我”。

8月13日,北洋水師部分官兵放假上岸。長崎碼頭附近的丸山花街是各國水兵、水手到達長崎后主要的銷金窟,北洋水師的很多放假水兵也來到了這一區(qū)域。由于言語不通,當王發(fā)等水兵在游樂亭與店主發(fā)生爭執(zhí)后,日本警察的出現使得事態(tài)變得復雜,中國水兵覺得日本人蠻橫無理,日本警察和平民覺得中國水兵氣勢洶洶,可能就是在“兩國人民互相輕蔑”的情緒下,發(fā)生了第一次斗毆沖突。

如果說8月13日的小沖突,是因為王發(fā)等水兵現在游樂亭打鬧,而后又到丸山警署門前挑釁而引起。則8月15日的流血事件,日本警察需要負主要責任。因為13日的事件,事實上當地日本警察已經對中國水兵采取特別的針對、找茬態(tài)度,而經過一天的發(fā)酵,北洋水師官兵中也已經充盈了對日本警察的怨氣。夜幕降臨,在水兵居多的街道,尤其是存在飲酒的情況下,日本警察并不采取更為穩(wěn)健的遠距離觀察策略,反而加派警力,故意湊近到這些街區(qū),對中國水兵指指點點,加以盤查,最終雙方的情緒都被點燃,在言語不通,雙方互不理解對方真實意思表達的情況下,面對態(tài)度強硬的日本警察,北洋水師官兵本能地持自衛(wèi)態(tài)度,最終引發(fā)流血事件。

客觀而論,整場事件雙方都并沒有特別的居心謀算,并不是精心設計的結果,而是屬于突發(fā)事件?,F代有論者將這一事件過于放大,無論是稱北洋水師軍艦到訪日本“耀武揚威”,而使日本對中國產生了恐懼感,激起了日本人的敵愾心,或是稱日本人故意設計謀殺北洋水師,都是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夸張之辭。

長崎事件的處置與善后

1886年8月15日晚間的流血事件發(fā)生后,日本梅香崎警察署曾經前往中國駐長崎領事館通報,領事館派了2名外交官到達廣馬場,看到爭斗情況已經失控而暫行躲避。到了8月16日凌晨3時,即事件已經停歇后,梅香崎和長崎警察署將受傷的警察以及抓獲的北洋水師受傷官兵都送進長崎醫(yī)院治療。

8月16日凌晨零時40分,長崎縣知事將大概情形緊急電報內務次官:“本日有大量支那水兵上陸,今夜九時過后對我巡查施以暴行,巡查有數人負傷……”([日]檜山幸夫總編輯:《伊藤博文文書》第34卷,(日本)ゆまに書房2010年版,第13頁)而后根據陸續(xù)掌握到的更多信息,當天又陸續(xù)向內務大臣、內務次官、外務次官發(fā)出了多達10余份電報。

在中國一方,北洋水師統領丁汝昌也在16日向北洋大臣、直隸總督李鴻章發(fā)出電報,匯報了大致情形:“十六水手放假,二成登岸,散在各街買物。至八點余,日巡查多人近前尋釁,日捕數百將街巷堵住,逢人便斫,滿街民持刀追殺,致死五名,重傷六,輕傷三十八,無下落五”(《李鴻章全集》22,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84頁)。李鴻章聞訊后大為吃驚,立即電報中國駐日本公使徐承祖,要求“問日政府何意”“飭崎理事與縣官查辦”。

此后,中日雙方在長崎事件的處理上,形成了非常鮮明的兩種態(tài)度。

在日本方面,事發(fā)后掌握了大量細節(jié)的情報,對整個事件的原委了解得相對全面??吹骄哂谢砻鈾嗟闹袊\娫诒緡ㄉ炭诎杜c警察發(fā)生了流血事件,且中方出現大量人員傷亡,此事不管原因究竟如何,日方都必然難逃一定責任(尤其是8月15日事件,日方責任較大),日本政府對此采取息事寧人的態(tài)度,即希望通過兩國政府的談判、諒解解決此事,不要深究責任等問題。

而在中國方面,北洋大臣李鴻章所獲得的有關長崎事件的信息實際較為片面,根據這些信息,李鴻章獲得的感受是此事帶有政治色彩,是日方的某種刻意的陰謀導致,背后必然有日本政府的因素在,因而李鴻章堅持要通過司法途徑進行處理。

圍繞長崎事件如何解決,中日雙方展開交涉,為了防止事態(tài)發(fā)生進一步的惡化,雙方都采取了較為克制的態(tài)度。

北洋水師仍然在長崎繼續(xù)未完成的修理工作,只是不再允許官兵上岸。在長崎大船塢內修理的“定遠”艦于8月18日出塢,“鎮(zhèn)遠”艦隨后開入長崎船塢修理,至8月26日修竣,鐵甲艦的維護工作就此順利完成。為了繼續(xù)執(zhí)行到朝鮮永興灣威懾俄國的任務,“濟遠”“威遠”艦于8月23日先行離開長崎,“定遠”“鎮(zhèn)遠”則在9月3日駛離。除7名受傷較重的水兵留在日本治療外,其余艦員均隨艦離開了日本。

由于長崎事件發(fā)生后,日本媒體上出現了大量針對中國的叫囂聲音,根據中國駐日公使徐承祖在8月21日的交涉,日本外務省立即于8月22日成立新聞檢查科,對長崎、大阪等通商口岸采取為期一個月的新聞審查和管制制度,不允許在報紙上出現針對中國的不友好文字,旨在對長崎事件進行迅速的冷處理,防止此事政治化。

長崎事件會審階段錄取的日方證人證言記錄

長崎事件會審階段錄取的日方證人證言記錄

就在長崎事件發(fā)生后不久,南洋水師的主力艦“南琛”“南瑞”“開濟”“保民”于8月20日從上海出發(fā)北上。日本方面得知這4艘軍艦出港的消息后,十分緊張,懷疑中國是向長崎增派軍艦施加壓力,緊急照會中國方面,希望中國不要采取這一行動。后經中方解釋,4艘軍艦是根據早已制定的計劃前往朝鮮與北洋水師會合巡弋永興灣,打消了日方的疑懼。

按照中國提出的采取司法途徑解決的要求,以中日兩國訂立的建交條約《修好條規(guī)》中有關中國在日本領事裁判權等條規(guī)為國際法依據,中日雙方于1886年9月6日正式就長崎事件進行會審,組成了類似聯合法庭的委員會。中方委員以長崎領事蔡軒為主,駐日公使館參贊楊樞和從上海聘用的英籍大律師擔文(William Venn Drummond)會辦,日方委員以長崎縣知事日下義雄為主,外務省調查局長鳩山和夫、司法省英籍法律顧問克爾沃(Kirkwood)輔助(克爾沃后因事退出,改由外務省美籍法律顧問德尼松Denison接替)。會審法庭首先大面積調查證人證言,對日方共調查了警察、店鋪主等140名證人,錄取供詞。中方由于北洋水師已經離開日本,又專門由丁汝昌督率“濟遠”艦運送80名親歷長崎事件的證人到日本錄取口供。

梅香崎警察署交出證物

日本刀1把;竹桿1根;中國水兵紅色布腰帶2條;北洋水師軍官帽1頂;帶有“定遠兵船”字樣飄帶水兵草帽3頂;帶有“濟遠兵船”字樣飄帶水兵草帽3頂;無飄帶水兵草帽5頂;“威遠練船”字樣飄帶水兵草帽1頂

長崎警察署交出證物

木棍1根;手杖2根;無鞘日本刀1把;中國軍艦巡查用紅色警棍2根,其中1根折斷;中國鞭1根;水兵帽8頂;理發(fā)店標桿1根;中式鞋1只

會審委員會按照司法程序在長崎開展工作同時,日本政府仍然尋求兩國外交層面的解決途徑,日本外務大臣井上馨在東京與中國公使徐承祖磋商談判,希望用外交方式解決問題,從9月20日開始,雙方在對錯責任、賠償金等問題反復辯論,然而在事件的對錯責任、處理相關人員、賠償金以及金額等問題上存在分歧,至12月陷入僵局。

此后中國公使徐承祖提議由第三國仲裁,在與外國使節(jié)接洽過程中,引起了德國駐華公使巴蘭德(Brandt)、德國駐日本公使霍爾雷便(Holleben)、法國駐華公使恭斯當(Constans)、英國駐華公使華爾身(John Walsham)等的積極斡旋調停,中日雙方在一些爭執(zhí)不下的問題上采取折衷做法,諸如將“賠償金”一詞改為“救恤金”,從而解決了日本糾結的責任問題;根據中方傷亡者多,所得救恤金將多于日方的設定,解決了清王朝在意的面子問題。

1887年2月3日晚,由德國駐日公使霍爾雷便居間斡旋,中國駐日公使徐承祖和日本外務次官青木周藏在東京進行談判,從晚10時至2月4日凌晨3時,就外交解決長崎事件的諸多細節(jié)達成一致,擬定協議。4日天明后,青木周藏向首相伊藤博文匯報,徐承祖則電北洋大臣報李鴻章。2月7日,清政府諭旨批準該協議,2月8日井上馨與徐承祖正式簽訂《了結崎案約章》,長崎事件至此解決。

協議中聲明長崎事件的起因是“言語不通,彼此誤會”,兩國鑒于司法程序復雜、漫長,為了不影響邦交,因而決定采取外交方式解決。有關于事件中的行兇者,雙方約定由各自決定是否處理,彼此不相互干涉“此案應否查訊懲辦,均由彼此理刑衙門,查照本國律例,自行審訊辦理,各不干涉”。有關救恤金,按照中國軍官/日本警官遇難者每人撫恤6000元,水兵/警察遇難者撫恤4500元,水兵/警察重傷殘廢者撫恤2500元的標準,相互給付,總計日本向中國支付52500元撫恤金,中國向日本支付15500元撫恤金。此外,北洋水師受傷官兵在日本醫(yī)院治療產生的2400余元費用,由日本政府承擔。

按照協議規(guī)定的內容,是否查處事件中行兇人員,由兩國政府各自自行決定。日本政府經過審訊調查,將一批警察起訴狀至長崎上訴法院,經審理,1887年3月30日宣布了4名重罪判決:警察城臺友太致中國水兵王兆炎致命傷,判處1年半重禁錮,警察濱島彥助致中國軍官葉烺廢疾傷,判處9個月重禁錮,警察水上榮吉致中國水兵王兆炎廢疾傷,判處6個月重禁錮;警察莊司幸四郎致中國水兵張林龍病休傷,判處3個月重禁錮。

長崎事件訛傳:“瑯威理積極主張對日開戰(zhàn)”

中日長崎事件,在歷史上以外交方式和平解決,此后中日兩國的國家戰(zhàn)略實際并未受到這一突發(fā)事件的過多影響,都各自沿著原有的軌道繼續(xù)前行,日本明治政府仍然積極謀劃對中國、日本的擴張,清王朝也仍然對日本持有防備心態(tài),繼續(xù)進行北洋水師的建設。

而圍繞著中日長崎事件,后世中國出現了兩條流傳非常廣泛的謠言、訛傳,其中一條就是所謂北洋水師英籍顧問瑯威理在事發(fā)后積極主張對日本開戰(zhàn)云云。

這一說法的早期版本見于民國時代池仲祐所著《海軍大事記》,文稱:“其時瑯威理力請即日宣戰(zhàn),丁汝昌阻之,乃議各聘律師,訟其曲直”?,F代中國很多有關近代海軍史的文學、影視作品,多有相似的表現和引申。然而事實上,在長崎事件發(fā)生時,瑯威理的形象與此完全相反。

北洋水師赴日本長崎油修時,英國人瑯威理是艦隊的會統、總查,類似總顧問、總教練的角色。長崎事件中,北洋水師官兵在8月15日得以放假上岸,就是瑯威理向統領丁汝昌力請的結果。

然而當事發(fā)之后,瑯威理的態(tài)度顯得極為曖昧,尤其是在中日雙方開始會審階段,瑯威理作出了大量不利于中方的表述,諸如并不認為日本警察有過錯等。在會審間隙,瑯威理還有私自與日方接觸的行為。這一切都引起了北洋水師統領丁汝昌極大的憤怒。

在此之前,丁汝昌對瑯威理非常尊重,言聽計從。但長崎事件發(fā)生后,瑯威理的表現顯示了其對中國并無忠誠,使得丁汝昌逐漸對其失望,產生了無法愈合的裂痕。

丁汝昌1886年9月12日致周馥信底稿

丁汝昌1886年9月12日致周馥信底稿

1886年9月12日,丁汝昌在給津海關道周馥的信中,傾訴了對瑯威理的不滿,并希望周馥將瑯威理的表現上陳李鴻章:

“……瑯威理當事出之時,亦以倭人隨處逐砍我兵,并暗使民艇不渡等事為非。未幾,忽一意袒倭。蓋英領事住崎年久,朋比倭人,而又恃瑯在北洋掌水師大權,此案無論如何辦理,中國總允了結,斷不能決裂,故長崎縣與英領事恒暗與瑯謀,迨我參贊、狀師至,每議此事,彼竟張言不是不在倭人,其委曲求全,惟恐打仗之情顯露于外……種種作梗,筆難禪述”。(《丁汝昌集》(上),山東畫報出版社2017年版,第80頁)

實際上,當長崎事件發(fā)生后,力主準備對日開戰(zhàn)的并不是外國洋員,而正是北洋水師統領丁汝昌本人。1886年8月26日,“鎮(zhèn)遠”艦在長崎修理完畢后,丁汝昌致電威海衛(wèi),要求北洋水師做好戰(zhàn)爭準備:“仰乞威海道于各處照會一切,并飭北洋兵輪做速電知,以應征調之用,會否興師開戰(zhàn),待接奉回電后一體定奪”。

訛傳:“丟失的北洋水師電報密碼本”

關于長崎事件另有一個流傳甚廣的故事,即事發(fā)時有北洋水師官兵稀里糊涂將電報密碼本帶到了長崎,在混斗中遺失,后被日方獲得,這本密碼本后來在甲午戰(zhàn)爭中成為日本方面破解中國軍事電報秘密的鑰匙云云。

這一說法,實際上是對日本一則文獻解讀的誤讀訛傳。

1933年,原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在甲午戰(zhàn)爭中處理和產生的相關公文,收錄于《伊藤博文文書·秘書類纂》出版,書中收錄了日本方面在甲午戰(zhàn)爭中掌握的數十份中方電報,書末附錄了整理者山邊健太郎所著的“資料解說與增補”一文,其中提到:

明治十九年發(fā)生中國水兵在長崎騷亂事件,其時有個人叫吳大五郎,截獲過中國的電報。

中國是沒有拼音字母的國家,所以把字典中除去不常用者外,在常用字旁注上一二三四等數碼,作為電報明碼使用,這時一種很小的字典,就是中國的明碼電報本,日本外務省有這種書。

明治二十七年六月二十二日,陸奧外相致函駐日公使汪鳳藻,此函初由英文起草,經大臣官邸之伊東己代治翻譯成日文,再譯成中文送達汪鳳藻。次日,汪鳳藻向總理衙門發(fā)出了長篇電文。佐藤電信課長認為,這個電文肯定就是昨天之公函,經多方研究,終于發(fā)現了其中電碼編排規(guī)律之秘密。此種密電碼,中國方面此后迄未變更。于是彼方之電文我方便能完全解讀。

按此,這篇文字所講述的主要內容其實是日本方面在甲午戰(zhàn)爭中破解中國密碼的秘史,與長崎事件并無關聯。其中所提到的與長崎事件相涉的內容,只是說當時日本人吳大五郎得到了一份中國電報,而并非電報密碼本。

19世紀的電報屬于有線電報,要發(fā)送電報必須到電報局,將翻譯成數字編碼的電文由電報局發(fā)送。其中通用電報的文字和數字碼的對應關系,有專門的出版物公開出版,即文中提到的“很小的字典”,任何人都可以根據字典自行翻譯電報。而傳達秘密消息的電報,則用專門制定的密碼規(guī)則,不為外人所知。

由這篇文字可以得知,日本政府直到甲午戰(zhàn)爭爆發(fā)前夕,都并不掌握中國政府的密碼電報翻譯規(guī)則。直到汪鳳藻從日本電報局向國內發(fā)送一份密碼電報時,日方判斷其密碼電文的內容應該就是此前日本提交中國使館的一份公函,據此進行推理分析,破解出了中國密碼電報的翻譯規(gu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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