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涌據(jù)說是個學者。他如果真成了學者,那只能說是學術(shù)界的悲哀。做學問,尤其做歷史學,有一個基本功就是求證的基本功,要做到胡適說的那樣,有一分證據(jù)說一分話。但這個基本功薛涌只能得零分,他說話基本上是不要證據(jù)的,他說是什么就是什么。比如說,他說我是《南方周末》言論主持人,我就是《南方周末》言論主持人了。至于證據(jù)呢?他當然無須呈供。
把我說成《南方周末》的言論主持人,當然不是要抬舉我,而是為了進一步論證我沒有權(quán)利就他跟《南方都市報》的沖突發(fā)言。既然是主持人,用他的話說,我的態(tài)度就間接等于南方集團的態(tài)度,我說的每一句話,就差不多都等于南方集團說的話。這個問題上《南方周末》的普通員工有沒有言論自由?能不能以個人身份發(fā)言?答案不言而喻,薛涌也無法否認這一點。但如果把我說成《南方周末》言論主持人,而并非普通員工,那就要另當別論了,我就活該閉嘴,活該被薛涌剝奪在這個問題上的言論自由。只有他說話的份,沒有我以個人立場發(fā)言的份。
這個笑話,不過是薛涌系列笑話中的一個。
另一個更大的笑話,是他口口聲聲所稱的他跟《南方都市報》之間的所謂“君子協(xié)定”。姑且退一萬步,承認徹底放棄編輯權(quán)、來稿不拒的專欄作家制度美國確實有,而且不過三流寫手的薛涌分量也確實夠--或者《南方都市報》花了眼,誤以為他夠。那么接下來的致命細節(jié)是:那個“君子協(xié)定”在哪?薛涌號稱“編輯部也接受了這樣的合作模式。”那么編輯部“接受這樣的合作模式”的文本到底何在?薛涌什么時候拿出來給我們看過?總不能說,薛涌給《南方都市報》寫了那份他要求做《紐約時報》那種專欄作家的信,那份“君子協(xié)定”就馬上成立了吧?“君子協(xié)定”必須以雙方同等的承諾為條件。那么,薛涌何時出示過《南方都市報》同等承諾的原件?為什么他給《南方都市報》的信他可以主動公布,《南方都市報》解釋何以拒稿的信他也可以主動公布,獨獨就一直不公布《南方都市報》“接受這樣的合作模式”的回函原件呢?讓我們看看那個回函原件,對薛涌有什么不方便嗎?
答案很可能是,其實《南方都市報》并未給他同等承諾?!赌戏蕉际袌蟆芬环矫娲_實需要一些三流寫手的稿子,畢竟任何媒體都不可能每篇文章都是第一流的,所以像薛涌那種三流寫手的文章,《南方都市報》確實也有需求;另一方面,《南方都市報》也是出于人道立場。薛涌雖然口口聲聲以自己遷居美國為最得意之事,為其最大優(yōu)勢,而從來動不動就“你們國內(nèi)的人怎么怎么的”,比如他就可以僅僅因為自己遷居美國而把幾乎所有國內(nèi)編輯一棍子打死:“我和國內(nèi)的編輯打交道,常常有些不適應。有時覺得他們簡直不知道自己是老幾。”似乎自己吃了幾年洋面包就真的成了白皮膚藍眼睛,就有足夠的資格瞧不起和教訓國內(nèi)同胞,但他其實一直沒本事進入美國主流社會,一直沒辦法在美國賺錢糊口,主要經(jīng)濟來源一直靠國內(nèi)媒體,國內(nèi)媒體如果不給他特殊待遇,盡可能多用他一點稿,稿費盡可能開高一點,他在美國就會面臨生存危機。這種情況下,薛涌要做《南方都市報》專欄作家,《南方都市報》自然不可能回絕。但是不是做他說的那種專欄作家,《南方都市報》則未必認可,很可能的應對方法是,一方面同意他做專欄作家,另一方面,不對他所謂《紐約時報》專欄作家制度做正面答復,不給具體承諾,而僅僅答復:我們會給你盡可能寬的言論尺度。這樣的答復既不會傷害他,但實際上因過于彈性,《南方都市報》也就有了回旋空間。
我以為真相可能就是這樣。而薛涌的輕狂做派,使得他不在意這個致命的細節(jié)。他認為《南方都市報》就該來稿不拒,而《南方都市報》認為自己從來沒有做這樣確切的承諾,雙方的理解懸若天壤,所謂同等承諾子虛烏有。這樣操作下去,沖突是遲早的事。而等到?jīng)_突已公之于眾,回過頭來一盤點,薛涌才發(fā)現(xiàn)自己根本拿不出證明“君子協(xié)定”的完整證據(jù),只好干脆打馬虎眼,對《南方都市報》回復他做專欄作家的具體行文只字不提,以為只要自己不提就不會有人想到,就可以當作不存在。
無視證據(jù),只顧信口開河,唯恐不能聳人聽聞。就像臺上的娛樂明星,只要能得到觀眾掌聲,怎么穿幫,怎么露底都不在乎,這已經(jīng)成了薛涌最基本的辯論風格。他很懂群眾心理學,知道大多數(shù)觀眾不是學者出身,無暇那么用心去求證,無須邏輯那么嚴密,他們往往都是情緒化的。誰的分貝最高,誰的動作最出位,他們就對誰不吝惜自己的掌聲。抓住眼球就是一切,為了抓住眼球可以不顧一切,重要的是一語驚天下,至于證據(jù),算得了什么東東?
正是出于這樣的心理,當讀到吳敬璉抨擊毛左的那篇文摘,得知吳敬璉抨擊毛左挑撥煽動群眾,把群眾對腐敗的仇恨,對壟斷的仇恨轉(zhuǎn)移到對富人的仇恨、對市場經(jīng)濟的仇恨時,他根本不管吳敬璉本來怎么說的,只管對號入座,把吳敬璉的鋒矢強行往他身上引。這樣自作多情地把自己打扮成被吳敬璉迫害的受害者,自然就不難再用吳敬璉的名頭把自己推到聚光燈下,以此換取觀眾對自己最大程度的同情和對吳敬璉最大程度的仇恨。至于吳敬璉迫害他的確鑿證據(jù)到底在哪?在他來說根本就是多余的問題。
不幸,網(wǎng)絡(luò)上的信息供給實在太充分了,薛涌歪曲吳敬璉原文的真相很快就被揭穿。薛涌終于不能不就此出來解釋。但他根本不敢承認自己歪曲吳敬璉原文這個要害問題,從而完全回避了他把自己打扮成吳敬璉受害者的初衷,回避了自己借吳敬璉名頭炒作自己的用心,而是使用騰挪大法,把問題轉(zhuǎn)移成毛左有沒有挑撥煽動的問題。其實即便只就他轉(zhuǎn)移過來的這個話題而論,他的機心也是顯而易見的。他以“民主社會”為參照系,而斷定挑撥煽動“屬于正常游戲”,“炒作”更是正當,以之否定吳敬璉對毛左挑撥煽動群眾的揭露和抨擊。貌似政治正確,其實是裝嫩或者說裝B。只是在他所說的“民主社會”,即信息流通機制健全,市民社會成熟的西方國家,挑撥煽動才會規(guī)范化而使副作用減至最輕。而中國根本就不是這樣,一方面信息的嚴厲封鎖根本就是眾所周知,受眾得到的因此往往只是單極信息。并因為這種信息供給機制,公眾判斷力遠遠談不上發(fā)達,市民社會遠遠談不上成熟;另一方面,中國現(xiàn)在的思想斗爭很大程度上就是政治斗爭,毛左從1980年代以來從來都沒有死過心,政治斗爭中從來都是不擇手段,他們中從來不乏野心家,挑撥煽動在他們不過是本能,而由于公眾判斷力不夠成熟,他們的挑撥煽動并非不起作用。
薛涌不是真的白皮膚藍眼睛,也不是春心初動的天真少女,這個問題他并不是不清楚,作為靠給國內(nèi)媒體寫稿謀生的職業(yè)寫手,對國內(nèi)的思想斗爭和政治斗爭的嚴酷性他實際上清楚得很。清楚得很卻完全無視這種嚴酷,而故意把國內(nèi)生態(tài)跟西方“民主社會”相提并論。這難道不是典型的裝嫩或者說裝B?他表面上是把國內(nèi)生態(tài)理想化,表面上是在恭維公眾的判斷力,實際上不過愚弄國內(nèi)同胞而已,以為被他一向藐視的國內(nèi)同胞真的會為他所欺而看不穿他的把戲呢。
公平地說,薛涌確實有點小聰明。沒這點小聰明,他也不敢玩那么多的小花招。但他不知道,這種小聰明愈是發(fā)達,愈是因為這種小聰明而看輕天下人,其實愈是一種愚蠢。把別人當傻瓜的人,他自己才是最大的傻瓜。薛涌就是這樣的傻瓜。事實上,他已經(jīng)因為這種傻瓜吃過一些苦頭,比如,茅于軾明明一直強調(diào)窮人富人同等保護,從來就沒有說過首先保護富人的話,薛涌為了自己攻擊茅于軾的方便,非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指責茅于軾主張首先保護富人,甚至把茅于軾這個所謂的主張寫進他的文章標題。這么拙劣的伎倆當然不可能不被揭穿,好多圍觀薛涌的人因此終于有一天哈哈大笑地離薛涌而去。以至于薛涌自己對這段歷史現(xiàn)在也閉口不提,只好一本正經(jīng)地改而攻擊茅于軾主張保護富人,好像他指責茅于軾主張首先保護富人的事情從來就沒發(fā)生過。
只顧得上搶政治正確的高地,搶道德高地,為這樣的“大節(jié)”而不惜常常犧牲細節(jié),尤其是犧牲致命的細節(jié),這是薛涌成名的全部秘訣,但也會是薛涌失敗的致命因素。在真正的學者看來,求證是一切學問和思考的基礎(chǔ),細節(jié)是一切大節(jié)的前提。沒有求證,沒有細節(jié),一切無從談起。一個完全無視求證,一個任意歪曲細節(jié)的人,一個不擇手段地打倒別人抬高自己的人,這樣的人號稱自由派,才真是對自由派的侮辱。這樣的人號稱學者,更是對所有真正學者的侮辱,對學術(shù)界的侮辱。這樣的人進入不了美國主流社會,只能一直靠國內(nèi)媒體的同情度日,也就毫不奇怪了。這樣的人不只需要上民主自由的課,更需要上怎樣做人的啟蒙課。
告笑蜀:請學習民主自由的基礎(chǔ)課
我批評笑蜀,沒有聽見笑蜀的回應。不過,這次批評吳敬璉所謂“極少數(shù)人挑撥煽動”,笑蜀終于出來說話了。他貼出別人的帖子,題目叫《吳敬璉批左棍,痛在薛涌心上》,然后自己發(fā)表這樣一番言論:
吳敬璉的文章說的很清楚,他的對手僅僅是那批1980年代以來一直反對市場經(jīng)濟體制的老左棍,譬如XX之流。這不過是吳敬璉跟那幫老左棍1980年代以來斗爭的延續(xù)。跟薛涌半點關(guān)系沒有。而那幫老左棍挑撥煽動策劃于密室難道不是眾所周知的本能嗎?吳敬璉這點上哪又冤枉了那幫老左棍呢?
就這薛涌也能扯到自己身上去,把自己做成這個事件的主角。也真能炒作自己啊。
妄想癥發(fā)展到了這種地步,不擇手段到了這種地步。真瘋了。
換了別人,我也許就不說什么了。但笑蜀屬于在《南方周末》這樣的大報主持言論的人物,不免要對他有點告誡。
第一,在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即使殺人犯要被判罪,也要經(jīng)過正當?shù)姆沙绦驅(qū)徟?。薩達姆虐囚是犯罪,但美國倒薩時也虐囚,同樣是犯罪。這里的區(qū)別是,薩達姆不認為自己是犯罪,美國人則認為自己是犯罪,而且把一些參與者判了刑?!皹O少數(shù)人挑撥煽動”等等文革式語言,左棍們喜歡用,而且理直氣壯。但如果一個主張自由市場經(jīng)濟的人也用,這就如同美國人虐囚成了丑聞。你如果覺得你可以用文革式的語言來反左,那只能證明你骨子里還是左。我們應該清理門戶,把你踢出自由派陣營,這就像美國人要把虐囚者判刑一樣。
第二,“煽動”作為一種罪名,是在言論不自由的地方被發(fā)明出來的。如果左棍一“煽動”,老百姓就跟著人家走,那就說明左棍說的有幾分道理。你不能不讓老百姓跟人家走。不久前有人在我帖子下留言,說如今誰想有“人氣”,只要擺出一副左的架式就行。如果真是這樣,自由派難道不該反省嗎?要知道,在八十年代,誰想搞臭自己,才必須擺出左的姿態(tài)。當時反精神污染,我的朋友們關(guān)起門來痛心疾首:怎么不批我呀!我才最反動呢。那時一批誰誰就紅。如今,自由派怎么走到這步田地?還不是你們骨子里是左棍?今天說正確的觀點不用投票,公共政策也不準進行公共辯論,明天又說“少數(shù)人煽動”。要知道,在民主國家,哪個候選人能“煽動”大家聽他的,他就當選了?!吧縿印弊鳛樽锩?,建立在一個基本的預設(shè)上:那就是老百姓是“不明真相的群眾”,不懂得什么是自己的利益,容易跟著壞人走?;蛘哒f老百姓應該擁有為幾個精英所首肯的思想??上В诿裰魃鐣?,老百姓不是“群眾”,而是一人一票的個人。“煽動”也屬于正常的游戲?!俺醋鳌本透斄恕N业奈恼卤荒銈儭赌隙肌返耐路鈿?,基本預設(shè)其實就是這樣:老百姓太“仇富”了,他們根本不應該有這樣的思想,我們的報紙也不應該登這樣的言論,應該登的是“保護富人”的言論??纯?,沒有經(jīng)過選舉,沒有經(jīng)過公共辯論,幾個編輯就可以定下來老百姓每天早晨起來應該擁有什么樣的正確思想。
第三,笑蜀想推動自由市場的心情是好的。不過,不要以為這樣的心情就能給你帶來什么道德高地。畢竟民主和市場經(jīng)濟比你想象的復雜得多,需要長期研究觀察才行。到美國短期旅行幾天,并看不出所以然來。比如,笑蜀寫新倫敦案批評江平,動機很好。但與我寫的新倫敦案的文章相比,他應該知道差距在哪里。這方面的法律淵源,一直要追到英國的普通法傳統(tǒng)。不要看著我“炒作”眼紅。我水平比你高,你應該好好學習才對。老實說,說到民主自由甚至市場經(jīng)濟等等,你跟我讀博士,我有的是可以教你的。就看你肯不肯學了。對不起,這話也許傷人自尊心。我從來不是個謙虛的人。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