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RT原則目標管理是以目標為導向,以人為中心,以成果為標準,使組織和個人取得最佳業(yè)績的現代管理方法,目標管理亦稱“成果管理”。
“目標管理”的概念是美國管理專家彼得 德魯克(PeterDrucker)1954年在其名著《管理實踐》中最先提出的,其后他又提出“目標管理和自我控制”的主張。德魯克認為,并不是有了工作才有目標,而是有了目標才能確定每個人的工作。所以“企業(yè)的使命和任務,必須轉化為目標”,如果一個領域沒有目標,這個領域的工作必然被忽視。
因此,有效地制訂年度經營目標是指導年度經營計劃順利執(zhí)行的重點工作。制定目標看似一件簡單的事情,每個人都有過制定目標的經歷,但是如果上升到技術的層面,就必須學習并掌握SMART原則。SMART原則一S(Specific)明確性指目標設定要切中特定的工作指標,不能籠統(tǒng)SMART原則二M(Measurable)衡量性指目標表現是數量化的,驗證這些績效指標的數據或者信息是可以獲得的SMART原則三A(Attainable)可實現性指目標在付出努力的情況下可以實現,避免設立過高或過低的目標SMART原則四R(Relevant)相關性指目標與其他指標的關聯情況,可以證明和觀察SMART原則五T(Time-based)時限性注重完成目標的特定期限SMART原則一S(Specific)――明確性
年度經營目標要用具體的語言清楚地說明要達成的行為標準。明確的年度經營目標幾乎是所有成功組織的一致特點。很多工作失敗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目標模棱兩可,或沒有將目標有效地傳達給相關成員。
比如說將目標表述為“增強客戶意識”,此目標描述就很不明確,因為增強客戶意識有許多具體做法,如減少客戶投訴、提高服務的態(tài)度、使用規(guī)范禮貌用語、采用規(guī)范的服務流程等,這些都是增強客戶意識的重要手段。存在這么多增強客戶意識的做法,企業(yè)所說的“增強客戶意識”到底指哪一塊?
不明確就沒有辦法評判、衡量。所以對目標的描述必須改成“我們將在某月底前把前臺收銀的速度提升至某標準”,具體的標準可能是兩分鐘,也可能是一分鐘,或按時段來確定標準。
實施要求:年度經營目標的設定要圍繞項目、衡量標準、達成措施、完成期限以及資源要求等要素,使管理者能夠很清晰地看到部門年度經營計劃要做哪些事情,以及計劃完成到什么程度。
SMART原則二M(Measurable)――衡量性
年度經營目標的衡量性是指目標應該是量化的,而不是籠統(tǒng)的。應該有一組量化的數據,作為衡量是否達成目標的依據。如果制定的目標沒有辦法考核,就無法判斷這個目標是否實現。但并不是所有的目標都可以量化,有時也會有例外。比如,有些戰(zhàn)略性質的目標就難以清晰地量化出來。
例如,“為所有老員工安排進一步的管理培訓”這個目標,“進一步”是個既不量化也不容易考核的概念,是不是只要安排了培訓,不管效果好壞都叫“進一步”?此目標應該設定為“在什么時間完成對所有老員工關于某個主題的培訓”,并且可以具體解釋為,學員的培訓考核平均分在85分以上,低于85分就認為效果不理想。這樣的目標才具備衡量性。
實施要求:目標的衡量標準遵循“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質化”。使管理者與執(zhí)行者有統(tǒng)一的、標準的、清晰的、可度量的標尺,絕對不能在目標描述中使用形容詞等概念模糊、無法度量的詞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