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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婚姻中最不可饒恕的行為

嫁得好不如過得好 作者:夏景


結婚之前,只覺得他脾氣不好,小心眼。他特別不愿意看到我跟其他男 生說話,有時候醋吃得莫名其妙,我解釋不清楚時,他還會自殘,拿煙頭 燙自己。那時以為這樣的男生,才會比較專情。一點也沒有想到,他的心 理有什么問題。結婚后,日益發(fā)現(xiàn)他性格古怪,心胸狹窄,脾氣暴躁,工 作上缺乏奮發(fā)向上的勇氣,實在不是一個能好好過日子的男人。

懷孕時,他說希望我能生個兒子。我當他和其他人一樣,只是表達表達 自己的愿望。畢竟愿望和現(xiàn)實是有差距的,大部分人也都能很坦然地接受 這個差距。萬萬沒有想到,我生下女兒,醫(yī)生剛告訴產(chǎn)房外面的他,他就 犯了病,二話不說,轉(zhuǎn)身下樓走了。醫(yī)院里我自己過了三天,他硬是從頭 到尾也沒有來看過我一眼。

現(xiàn)在女兒已經(jīng)四歲了,他從來沒有發(fā)自內(nèi)心地喜歡過她,最多只是盡著 做父親的義務??紤]到婚姻要繼續(xù),這些我都忍了,當然也給我們的家庭 生活帶來了陰影。我們之間曾經(jīng)有過的熱情,漸漸地,被他的冷漠、我的 氣惱沖沒了。

離婚是我提出來的,因為這個婚姻只會讓我感到窒息。他總是悶悶不 樂,只要在家里,就守著電腦玩。孩子尿在了褲子上,他也不會幫她換一 換。飯菜稍不合口就發(fā)怒,扔了碗筷就出門。最糟糕的還不是這個,而是家 庭暴力。

這一年,情形越發(fā)嚴重。有兩次,他打得我完全無力站起。要說原因, 不過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情。更惡劣的是,他還當著女兒的面對我動 手。我自己受點罪沒什么,想到女兒很可能會因為心靈受到傷害,從此一 生都不幸福,就讓我特別痛心。

他神思恍惚,不愿意上班,也很少跟人交往。有兩次去幼兒園接孩子, 嫁得好不如過得好 88 在半路上就將接孩子這事忘了。如果不是女兒在他后面,哭著跟回來,孩子 都可能丟掉。我覺得他很像一顆定時炸彈,不知道哪一天就會帶來厄運。

他堅決不同意離婚,但我去意已決。為了擺脫他,半年前我就搬到了父 母家里住,沒想到的是,他一次次鬧上門來,還對我父母揚言,說要殺了他 們。

我無奈,重新找地方去住,每次時間不長,他都能尋到我的蹤跡,再 次打上門來?,F(xiàn)在的我們,已經(jīng)徹底成了仇人,他一次次威脅我說,要砍 我,要潑硫酸,還要將孩子殺掉。他的那些話,使我恐懼無比??伤€ 說,這全都是因為太愛我了。

我敢回去嗎?我又怎么能放心將自己和女兒交到他的手里呢?

我已經(jīng)被糾纏得實在沒有辦法了,親戚朋友都勸我不要將事情鬧太 大,也許回去是唯一的辦法,乘機約法三章,如果他再對我動手,我也就 可以理直氣壯地跟他離婚了。這樣的辦法,可行嗎? 讀者:冷心 冷心:

婚姻是否能得到持續(xù),應該并不只取決于對方是否動手吧?這是否也太 自貶身價了?因為丈夫不再實施家庭暴力,妻子就可以跟他天長地久?不, 婚姻不是這樣的!那些勸你回家的人,一定也不是靠這條來維持婚姻的吧?

糊里糊涂勸和的人,大多看重的只是一個表面的形式,很少有人真的會 設身處地替當事人細想。他們會說:最好不要口角,最好不要惹他生氣,最 好不讓他做家務,最好不要拿孩子去煩他,待出了問題,最好保持冷靜,最 好私下解決??為什么不說:最好當初不要認識?

家庭暴力,是婚姻中最不可饒恕的行為。從某種意義上說,它和感情或 是理智并沒有太大關系,它只是蔑視和踐踏人權,完全無視對方做人的尊 嚴。同時,也是施暴者本人內(nèi)心虛弱、無力面對困境的一種表現(xiàn)。

使用家庭暴力的男人,大多有心理暗疾,不是童年被父母訓斥太多,就是 成長過程中太過敏感。面對生活難題,既沒有耐心和勇氣來承受,也沒有愿望 89 第二輯 怎樣識別男人的真心 和能力同妻子進行和緩的溝通。他需要維持的,不過是能保證他安全、自大、 有人照顧卻無須更多付出的日子。

婚姻沒有失敗,沒有被妻子拋棄,這是他需要的一個面子,尋求的一種內(nèi) 心平衡。一旦平衡被打破,自己又不肯收斂擺平,只好撒潑打滾,發(fā)橫耍沖。 口口聲聲揚言滅門,或是要潑硫酸,已是無法自控,這樣的人看病才是硬道 理,跟他回去做甚?

當真以為跟他回家后,一切都會改變?他脾氣變好,對女兒不再心存偏 見,從此幫你做家事,發(fā)生爭執(zhí)絕不動手,同時好好上班??這不是自欺欺人 嗎?如果離家出走就可以讓丈夫改頭換面,我想世上所有已婚婦女,都會用上 這一招。

婚姻要長久,需要的條件實在太多。目前狀況危機,并不是考慮長久的合 理時間,怎樣解決他的恐嚇和威脅才是當務之急。

雖說夫妻之間,任是誰也不愿召警察來調(diào)解紛爭,可是運氣欠佳,陷入困 境,對方要使用暴力,跪下求神也不管用,親友又愛莫能助,也只能撥打110 呼救了。

讓他明白,你和他的私事上升成為公眾事務時,他已是侵犯他人或觸犯法 律。

警察有一定的權威或恐嚇作用,能使他退避三舍,知難而退。或者,被逼 退時,能令他警醒,意識到自己在做什么。如果都不可以,至少也能使他隔一 段時間后再來泄憤。

這中間,要盡量動員親朋好友多做他的工作,使他明白粗暴、使性、發(fā) 怒,只會害人又害己。

美國曾有報警后得到限制令的婦女依然遇害,這說明發(fā)瘋撒野絕不是可以 好說好散的事情。那些口口聲聲不能報警的人,不是因為頭腦清醒,也不是智 慧明理,而只是比較幸運,沒有被逼無奈過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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