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桿化,指用借貸來擴大交易收益的手段,按照英國經(jīng)濟學家約翰 "斯圖亞特 "穆勒(John Stuart Mill)的意思,就是可以使用更多的信用。這種模式在金融危機爆發(fā)前被不少企業(yè)和機構采用,特別是投資銀行,其杠桿化的程度普遍較高。
普遍交易是:某人用自有的1萬元人民幣,買了一件商品,然后以1.1萬元的價格將其出售給其他人,這時他凈賺1000元,也就是10個百分點的收益。應該說,這樁買賣還算不錯。但如果用“杠桿”操作,那么,這個有1萬元人民幣本金的人,就有資格到期貨公司等金融機構再借99萬元,于是他手中就有了100萬元。那么,他就可以用這筆錢去買100個相同的商品,再以11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其他人。一番交易下來,他還掉99萬元的貸款本金和1萬元的利息,再除去最初的1萬元自有本金,那么,最后他還將凈賺9萬元。同樣的1萬元,一個可以賺9萬元,一個卻只能賺1000元,可見“杠桿”能夠將一筆不錯的買賣打造成超凡的交易。
隨著同類手法的生意越來越多,生意人所獲得的收益也越來越高,他們將會獲得的信用也自然越來越多。獲得更多信用的結果是,他們可以動用更多的杠桿。炒期貨、外匯的人對這種玩法一定不陌生,保證金制度就是一種典型的杠桿化操作。
事實上,華爾街的銀行也是這么賺錢的。華爾街的許多投資銀行為了賺取暴利,往往會采用20甚至30倍的杠桿率予以操作。假設華爾街某家銀行自身的資產(chǎn)為10億美元,按照30倍杠桿的標準,這家銀行可動用的資金就高達300億美元。假如其投資收益率(rate of return on investment)為5%,那么這家銀行就可獲得15億美元的投資收益。這筆收益相對于其自身資產(chǎn)而言,是足足150%的暴利。華爾街就是靠這種方法,做了許多大生意,還掉本金后,他們都賺得盤滿缽滿。
當經(jīng)濟持續(xù)繁榮、資本市場亦全面向好時,這種模式帶來的高收益,往往會使人們忽視了它的高風險的存在。一旦經(jīng)濟走向出現(xiàn)轉折,資本市場開始走下坡路時,杠桿效應的負面作用也就開始全面凸顯了,其風險性將于短時間內被快速放大。對于那些過度使用杠桿的個人、企業(yè)和機構來說,資產(chǎn)價格的上漲可以使它們輕松獲得超額收益;資產(chǎn)價格下跌,其虧損也會被相應放大,有時甚至超過自有資本,從而導致其迅速破產(chǎn)倒閉。仍以上文的銀行為例:當資本市場向壞,投資出現(xiàn)虧損,假定其虧損率同樣為5%,那么這家銀行的虧損額也將高達15億美元??蛇@家銀行的自有資本才10億美元,也就是說,這家銀行不僅賠光了自己的全部身家,還倒欠了5億美元及因此而產(chǎn)生的高額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