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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道之人民公社》吃飯吃出了一個社會(6)

味道之人民公社 作者:梁文道


經濟學家赫希曼(Albert O. Hirschman)曾想借著人類同桌共食的習性打破這個二分法。他認為飲食滿足的絕對不僅止于個體,它還能夠帶來集體的效益,例如一齊吃飯培養(yǎng)出來的情誼與團結。然而,一家人除夕吃年夜飯固然是強化了親情,但就算我們吃的是同一碟菜,卻始終不能抹殺一個事實,那就是我放進嘴的那塊豬肉到底不是你吃的那一塊,我吃了一條青菜就意味著你只能吃另一條了。即使我十分惡心地把咬了半天的肉吐出來交給你,而你又非常甜蜜溫馨地把它接過去吃了,我倆吃的仍然不是“同一塊肉”。因為那塊肉到了你口中的時候已經不是我當初吃的那個狀態(tài)了。

于是我們就能理解耶穌最后晚餐的神秘意義了。當時耶穌對著面包說,“這是我的身體,你們大家拿去吃”,然后將它掰開分給門徒。這個儀式完成了把面包變成基督肉身的神奇轉化,使得門徒參與了耶穌的犧牲,名副其實地“活在基督之中”。在分完面包與葡萄酒之后,耶穌先是表明此乃“新的盟約”,再吩咐門徒“以后也要這樣做以紀念我”。于是“領圣餐”就成了日后代代相傳、全天下基督徒之所以為基督徒的重要儀式,成了新約的見證。

這個儀式的意義正在于它想打破食物的根本特性。你分到的那一塊餅與兩千年來無數(shù)基督徒所領受的都是“同一”基督的身體,大家居然可以無盡地分食“同一個”東西。沒有一個信徒會說自己分到的那一件與眾不同,也沒有一個信徒會抱怨別人分得更多分得更好;不,那就是“同一個”身體,每個分享到的都是同一個基督的血肉。

所以最后晚餐是最終極的同桌共食。對于信徒來講,他們做到了其他人都做不到的事,那就是每個人口中的東西竟然是完全相同的。如果同桌吃飯是為了打破自身的孤立,拉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那么最后晚餐就是要使得基督徒達到一種不可思議的團結,因為他們不只共桌,而且是真正地“共食”。

2007.2.9 ;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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