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行政,是中國歷史,尤其是編年史上的一件大事。正是從共和行政開始,中國的歷史有了確切的紀年,而此前的歷史,由于沒有確切的文字記載年份,只能靠考古文物進行推斷,十分模糊。從共和行政開始一直到今天,千百年來不曾間斷,是中國歷史得以保證延續(xù)性的重要開端。按《史記》卷十四《十二諸侯年表第二》記載,共和元年,歲次庚申,即公元前841年。
“共和行政”始末
共和行政緣于歷史上著名的“國人暴動”。
周朝時,住在野外的農夫叫“野人”,住在都城里的平民叫“國人”。在周成王、周康王統(tǒng)治的時期,周朝政局比較安定。后來,由于奴隸主貴族加重剝削,加上不斷發(fā)動戰(zhàn)爭,國人的不滿情緒也隨著增長。到周厲王時,社會矛盾已是相當激化。他任用榮夷公為卿士,實行與民爭利的專利政策,又命令衛(wèi)巫“監(jiān)謗”,禁止國人談論國事,違者殺戮。國人在高壓政策下,只能“道路以目”。召公虎勸諫厲王,但厲王根本聽不進去,反而監(jiān)謗更甚,國人終于忍無可忍,于公元前841年,舉行暴動,攻入王宮,厲王倉皇逃奔彘(今山西霍州市東北),并于公元前828年死于當地。在宗周無主的危機情況下,周定公、召穆公共同商議,朝政由他們共同執(zhí)掌,待國人情緒得到安撫,社會秩序得以恢復后,再適時推選新的君主,這段歷史被史書稱為“周召共和”或“共和行政”。共和行政維持了十四年之后,大臣們立太子姬靜即位,就是周宣王。宣王在政治上比較開明,得到諸侯的支持,周朝的政治重新恢復了秩序。
順應大勢創(chuàng)“共和”
提到共和,現代人首先聯想到的是現代意義上的“民主共和”,言論自由、民主選舉等等。而公元前841年由國人暴動引起的那場共和行政可以看作是現代共和的一種原始雛形,這一事件在歷史上也具有開創(chuàng)性的意義。
“共和”發(fā)生在特殊的歷史背景下。當時周朝的社會矛盾已經十分激化,統(tǒng)治階級橫征暴斂、嚴刑峻法,導致民不聊生、怨聲載道。國人對周厲王懷有極大的不滿情緒,這是發(fā)生暴動,迫使周厲王出逃的原因。然而國不可一日無君,為什么當時國人沒有奪取政權?或者為什么沒有其他的統(tǒng)治階級篡奪政權呢?這與周定公、召穆公審時度勢,順應大局,共和執(zhí)政有莫大的關系。
當時厲王出逃,這種情況立即推選新君并不可行,況且也無法保證新任君主能夠推行有益國人的政策,萬一變本加厲地施以報復,后果更加不堪設想。因此,從維護周朝統(tǒng)治的大局出發(fā),不能急于推出新的君主,然而又不能將朝政置于群龍無首的境地。這樣共同執(zhí)政的模式應運而生,這在中國歷史上堪稱首創(chuàng)。共和執(zhí)政,不僅回避了國人對國君的憎恨情緒,而且相互制衡的模式遏制了一人獨大專權滋生暴政的可能,真可謂既順應大勢,又迎合民心。這一點上看,共和行政具有先進性,也是順應大勢,與時俱進的一種體現。
此外,從當時的政治環(huán)境看,也沒有不利于共和執(zhí)政的反對力量。首先,平民生活貧困,缺少文化,關注的只是自身的經濟利益和私有權利。這決定了他們盡管能夠有組織地斗爭卻不會真正掌握政權,他們的合法權益是上層貴族為保持穩(wěn)定而兼顧的,并非真正有意為其奪取。其次,當時統(tǒng)治階級內部力量相互制衡,國家的公共權力由統(tǒng)治階級上層貴族和自平民中蛻化出的新貴們把持。所以,既無內部力量反對,又無外部勢力干擾,這才讓共和行政得以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