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1年4月24日[2001]民一他字第19號)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關于常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證券公司)與常州星港幕墻裝飾有限公司工程款糾紛案的請示收悉。經(jīng)研究,我們認為,本案中的招投標活動及雙方所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且合同已履行完畢,依法應予保護。證券公司主張依審計部門作出的審計結論否定合同約定不能支持。
此復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與常州星港幕墻裝飾有限公司工程款糾紛案的復函
合同法律法規(guī)手冊 作者:
(2001年4月24日[2001]民一他字第19號)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關于常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證券公司)與常州星港幕墻裝飾有限公司工程款糾紛案的請示收悉。經(jīng)研究,我們認為,本案中的招投標活動及雙方所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且合同已履行完畢,依法應予保護。證券公司主張依審計部門作出的審計結論否定合同約定不能支持。
此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