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八 自己的工作一
我在紹興教育會混跡四五年,給公家做的事并不多,剩下來做的都是私人的事,這些卻也不少,現(xiàn)在可以一總的說一下子。我于一九三六年寫《關(guān)于魯迅》這篇文章里,曾經(jīng)說過:
“他寫小說,其實并不始于《狂人日記》,辛亥年冬天在家里的時候,曾經(jīng)用古文寫過一篇,以東鄰的富翁為模型,寫革命前夜的情形,有性質(zhì)不明的革命軍將要進(jìn)城,富翁與清客閑漢商議迎降,頗富于諷刺色彩。這篇文章未有題名,過了兩三年由我加了一個題目與署名,寄給《小說月報》,那時還是小冊,系惲鐵樵編輯,承其覆信大加稱賞,登在卷首,可是這年月與題名都完全忘記了,要查民初的幾冊舊日記才可知道?!边@回查看日記,居然在壬子十二月里找到這幾項紀(jì)事:
“六日,寄上海函,附稿?!?
“十二日,得上海小說月報社函,稿收,當(dāng)復(fù)之。下午寄答?!?
“廿八日,由信局得上海小說月報社洋五元。”
此后遂渺無消息,直至次年癸丑七月這才出板了,大概誤期已很久,而且寄到紹興,所以這才買到:
“五日,《懷舊》一篇,已載《小說月報》中,因購一冊。”廿一日又往大街,記著“又購《小說月報》第二期一冊”,可知上面所說的一冊乃是本年的第一期,卷頭第一篇便是《懷舊》,文末注云:
“實處可致力,空處不能致力,然初步不誤,靈機(jī)人所固有,非難事也。曾見青年才解握管,便講詞章,卒致滿紙饾饤,無有是處,亟宜以此等文字藥之。焦木附志?!北疚闹杏蛛S處批注,共有十處,雖多是講章法及用筆,有些話卻也講的很是中肯的,可見他對于文章不是不知甘苦的人。但是批語雖然下得這樣好,而實際的報酬卻只給五塊大洋,這可以考見在民國初年好文章在市場上的價格,——然而這一回還算是很好的,比起《炭畫》的苦運來,實在是要說有“天壤之殊”了。雖然那篇文章本來不是我所寫的,我自己在同時候也學(xué)寫了一篇小說,題目卻還記得是“黃昏”,是以從前在伏見館所遇見的老朋友“法豪”為模型,描寫那貓頭鷹似的呵呵的笑聲似乎也很痛快,但是大約當(dāng)時自己看了也不滿意,所以也同樣的修改抄好了,卻是沒有寄去。至于那篇《懷舊》,由我給取了名字,并冒名頂替了多少年,結(jié)果于魯迅去世的那時聲明,和《會稽郡故書雜集》一并退還了原主了。我們當(dāng)時的名字便是那么用法的,在《新青年》投稿的時節(jié),也是這種情形,有我的兩三篇“雜感”所以就混進(jìn)到《熱風(fēng)》里去,這是外邊一般的人所不大能夠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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