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〇〇 自己的工作三

知堂回想錄 作者:周作人


一〇〇 自己的工作三

癸丑九月三日寄往北京的舊譯小說,共有三種,除《炭畫》和《黃薔薇》以外,還有一大本的《勁草》。關于《勁草》這本翻譯,在本文第七八節(jié)中已經(jīng)說過,乃是丁未(一九〇七)年在東京時代所譯,因為與書店的《不測之威》重復,賣不出去,所以擱下來的,但是我們對于這書卻有點敝帚自珍的意思,覺得內(nèi)容很好,總想把它印了出來,為此種種設法,寄給各報館雜志社的人去看,可是沒有用處,到了末后連原稿也沒有能夠要得回來。據(jù)魯迅說,這可能是寄給庸言報館,終于失蹤了?!饵S薔薇》的原稿卻幸而不曾遺失,這篇中篇小說總算是出板了,但是在它的出板經(jīng)過上也有一段很好玩的歷史。我于一九二八年開始寫“夜讀抄”,第一篇便是講《黃薔薇》的,里邊曾這樣的說過:

“《黃薔薇》,匈加利育凱摩耳所著,我的文言譯小說的最后的一種,于去年(即是一九二七年)冬天在上海出板了。這是一九一〇年所譯,一九二〇年托蔡孑民先生介紹,賣給商務印書館的。在八月項下有這幾項記事:

九日,校閱舊譯《黃薔薇》。

十日,上午往大學,寄蔡先生函,又稿一本。

十六日,晚得蔡先生函,附譯稿。

十七日,上午寄商務印書館譯稿一冊。

十月一日,商務分館送來《黃薔薇》稿值六十元。”這是二十年前我們賣給《紅星佚史》的時候的價值,每千字大洋二元,因為那篇譯稿是“毛估”三萬字的樣子,雖然一個字一個字的除去空白計算起來,實在有幾何字,那就不得而知了!

上文說《黃薔薇》乃是我的文言譯小說的最后的一種,這句話似乎應該加以修正才對,因為我用白話寫文章是從丁巳(一九一七)年來到北京,在《新青年》上邊發(fā)表文章時才開始的,在這以前的一切譯作用的都是文言。例如辛亥歸國后給《紹興公報》譯的安兌爾然(今通稱安徒生)的《皇帝之新衣》,壬子在教育司時所譯的顯克微支的《酋長》,藹夫達利阿諦斯的《老泰諾思》,《秘密之愛》和《同命》,須華勃的“擬曲”五小篇,都是如此。后來一九二〇年群益書社發(fā)起重刊《域外小說集》的時節(jié),我便把上邊所說的長短十篇,連同到北京后所譯梭羅古勃的《未生者之愛》以及他的十篇寓言,一并加了進去,這末后的一篇才可以說是我的最后的一種文言譯品了。但是此外也寫些隨筆小品,多是介紹外國的文藝的,作有《希臘之小說》一二兩篇,一是講公元前三世紀時朗戈斯的所謂牧歌小說,二是敘述二世紀時敘利亞文人路吉阿諾斯的諷刺小說,題目是“信史”,可是里面說的全是神異的故事,譏刺歷史家說誑話的風氣。又寫了一篇公元前六世紀時的女詩人薩福的事跡和她的遺作,題名“希臘女詩人”,還寫了《希臘之牧歌》,是講牧歌詩人諦阿克利思多斯的。另外也寫些別的,如根據(jù)古英文的史詩《倍阿烏耳夫》——意云蜜蜂狼,即是熊,是主人翁的名字,作《英國最古之詩歌》,又抄安徒生的傳記,做成一篇《安兌爾然傳》,送給《紹興公報》。在乙卯年十月里,將那講希臘的幾篇抄在一起,加上一個總名“異域文談”,寄給小說月報社去看,乃承蒙賞識,覆信稱為“不可無一,不能有二”之作,并由墨潤堂書坊轉送來稿酬十七元,這一回似乎打破了過去的紀錄,大約千字不只兩塊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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