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指令式經濟到不確定經濟
顯而易見,那些斷言蘇聯(lián)不可能從內部發(fā)生改變、而且是激進改變的人是錯誤的。雖然蘇聯(lián)和其他共產黨國家在不同時期進行過某些經濟改革,但激進改革所涉及的是那些由制度行為原則所決定的、在蘇聯(lián)則是因俄羅斯特有的一系列特殊情況而加劇的重大問題。美國著名政治學家羅伯特·A.達爾令人信服地證明,不僅指令式經濟與民主不相容,而且純粹的市場經濟也與民主不相容[7],他寫道:“所有民主國家在歷史上都形成了一種混合經濟,在這種經濟中,市場雖然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但也要在國家的干預下才能發(fā)生改變?!保?]這在某種程度上是對保護各種利益的組織行為的一種反應,因為這些利益在市場成為作出經濟方面決定唯一標準的情況下可能受到過大損害。
然而,純粹的經濟模式只存在于教科書中,經濟制度還是要以這種或那種模式為主。比如說,這是一種就實質來看可能是以資源集中配置為基礎的指令式經濟,但它同時也可能對供需規(guī)律作出讓步(例如,改革前的蘇聯(lián)存在私人補習教師職業(yè))。市場經濟雖然在某種程度上受到國家調節(jié),可是其運行邏輯又與指令式經濟不同。任何一種市場經濟本身都不同程度地包含著混合經濟;在這種經濟中完全可能存在公有制成分,比如國有鐵路或屬于地方政府所有的機場,而且國家通常要針對市場的變化進行相當大的干預,如規(guī)定對煙草產品征收高額稅費,以降低吸煙對健康的危害。
從指令式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畢竟是一大進步?!稗D變”這一術語用在這種情況下是完全有道理的。在蘇聯(lián)存在著一個極大的矛盾,一些人努力要使現(xiàn)行制度更好地發(fā)揮作用,而另一些人則力求主要用建立在其他原則之上的市場經濟取代這一制度,結果,戈爾巴喬夫時期的大多數經濟法律,如1987年的國有企業(yè)法和1988年的合作社法,盡管是按照良好的意圖制定的,帶來的卻是良好意圖以外的后果,在長期存在的蘇聯(lián)指令式經濟的條件下,不可能輕而易舉地從一種制度向另一種制度轉變,后蘇聯(lián)的俄羅斯經歷就再次證明了這一點。所以,需要使大多數價格達到市場水平的時刻必然到來,改善舊的“行政指令體制”的嘗試也必然被向可調節(jié)的市場經濟的轉變所取代(盡管有人經常毫無根據地批評戈爾巴喬夫利用了“市場經濟”前面的“可調節(jié)的”這一形容詞)。
雖然到1989年時戈爾巴喬夫采取了向市場經濟轉變的方針,但國內當時存在(直到蘇聯(lián)解體為止)的經濟制度既不是指令式經濟制度,也不是市場經濟制度,國家經濟處于僵滯狀態(tài):指令式經濟已經不起作用,而市場經濟尚未出現(xiàn)。由于改革,產生了一些在集中計劃的擁護者看來反常的刺激因素,但市場體制的基礎仍然薄弱,而對市場轉變有決定性作用的措施——放開大部分價格也遲遲沒有實行。從這個意義上看,那些說蘇聯(lián)經濟制度不可改革的人的論據是有一定道理的。可以進行局部改革,當時也是這么做的,但總的來說,制度的行為原則必然要么是市場的,要么是指令式的,確認這一非此即彼的選擇并不意味著存在作出這一選擇的簡單辦法。除了制度問題以外,俄羅斯的特點也使得蘇聯(lián)的經濟轉變比東歐和中歐國家困難得多。問題不僅僅在于俄羅斯的行政指令體制存在的時間更長,蘇聯(lián)的國家面積和氣候條件,再加上蘇聯(lián)計劃管理的遺產,甚至給那些力求加快向市場轉變的政治家制造了(現(xiàn)在還在制造)很多困難,比如說,比匈牙利或捷克的困難還多。菲奧納·希爾和克利福德·加迪最近發(fā)表的著作(其中分析了因西伯利亞城市的粗放發(fā)展而產生的沉重經濟負擔)就令人信服地證明了這一點[9]。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只堅持市場經濟標準的話,那么達爾關于不可抑制的(prohibitive)社會政治成本的看法就是完全正確的[10],不能簡單地把整座整座城市關閉了事,哪怕它們全都根本不可能變得有經濟生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