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孩子有特殊天分,否則從小就把多數時間投注在特定才藝上,無疑是提早為孩子選定一種比較狹隘的生活模式。
這并沒有對錯好壞的問題,而是親子都應該要想清楚,如此延伸出來的生活形態(tài),是不是自己想要的。
于珺的書法能持續(xù)到高中,且有令人驚艷的表現,并不是我原先的計劃,只是因為后來她越寫越有興趣,我就鼓勵她克服時間上的困難持續(xù)下去。
如果隨機抽問這一代的高中生,十個大概有八個學過一種以上的樂器。
現在的家長只要經濟能力許可,普遍有讓孩子學才藝的觀念,不過三十年前我念北一女的時候,學過鋼琴的人不多,班上會彈鋼琴的同學,能力足以擔任伴奏的,除了我以外只有一位,所以當時班上合唱比賽都由我當指揮,另一位同學負責伴奏。
在以前那種年代,我算是學過不少才藝的小孩。我學畫畫、學鋼琴、寫書法、學做紙黏土,還參加過臺北兒童合唱團。我的家境并不特別富裕,但我母親總是很鼓勵哥哥和我學才藝。 她常說:學到身上的能力永遠屬于你,誰也拿不走。
我也覺得有才藝是很好的一件事情,拿來當專長和興趣都很棒。像我斷斷續(xù)續(xù)學過一點西畫和國畫,雖離職業(yè)水平很遠不能當飯吃,但確實因此對藝術有濃厚的興趣,因而參觀美術館和接觸相關活動時,比較能感受到樂趣,至今我還很懷念大學時在故宮打工,以及在美國博物館實習的經驗。所以,我也像我母親一樣,很鼓勵孩子多嘗試各類課外才藝活動,希望他們的生活能夠因此而豐富充實。